秋之韵
远近高低,错落有致的蛙鸣声在晨曦初绽时寂然隐去。月亮在恋人呢哝细语中,在不知不觉里,静静地将自己的影子埋入灰色的云朵;星星们促狭地闪烁着眼睛,似乎看够了人间一夜风情,满足地遁入幽蓝的天空。一缕轻风从远处悄悄地贴着地面吹过来,凉凉的、带着一丝寒颤,让单薄、燥热的情人从朦胧里苏醒,于是秋就静悄悄地来了。
初秋的山峰,沉寂清新,一去夏日的浮躁,隐蓄冬春的蕴涵。千壑连云,万峦透翠,风裹着一丝丝幽兰的清香,拂过脸颊。茵草如毡,青石如洗,远望云廓出岫,近处斜栏入画,天台信步,领略古人风仪,“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那是一份怎样清心怡神的景致啊。
初秋的湖水,天凉水静,碧波荡漾,秋阳斜照,磷光闪烁,夕霞染江,远峰垂挂。人临碧水,洗心去欲,思绪绵长,真可以领略“山黛远,月波长,暮云秋影照潇湘”的意境,花季淑女,“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湖清镜平,人秀影丽,秋湖春水,更多一份人的灵性,更多一份人的心情。
秋是美的,美在秋天的清爽,秋天的明净,所以人之为人,喜秋则心性淡泊,风节秋松,心仪兰水,名利薄如浮云。又秋来天空气爽,云清水净,携友冶游,登高望远,临高则眼囊四野,心旷神怡;极远则存志高洁,壮怀幽发。江山形胜,于秋尽矣。所以“千古风流人物”,往往“诗兴与秋高”,与秋比兴,与秋相融。所以秋词高亢,秋声激越;而秋之天高地远,纵才尽江南,焉能与物华天宝相永恒,故又往往睹江山而悲,发出“人生须臾“的感叹,更有离怀去国、别妻舍子者,淋漓心墨,染尽秋风。我辈也信笔学鸦,落叶积怨,凝霜白头,“为赋新诗强说愁”,把秋的美景,弄得淡雾迷离,一片萧索,哪里领受得了秋的韵致。
春太艳,夏太躁,冬寒彻骨,冷人心魄。秋之为秋,秋山空灵,秋水明净,秋月皎洁。收尽天地正气,与富人实,与女儿歌,与才子景。秋的神韵,哪里能从古人一诗一词里寻得。
沉香屑
旧历的九月,天忽起狂风,折了枯枝扫了黄叶,满目凄凉之景。不知为什么无由的想起易安居士的词来: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相识。
十年前的那天翻看报纸,在角落发现写着旅美华人张爱玲逝世的消息,心里猛地感到一种失落。这位走红于沦陷时上海文坛的女人,终于过完了她坎坷的生活,可以在天国里继续寻找她的美丽爱情了。难道这突来的北风就是传送这凄凉的消息。
(一)
时至今日再写张爱玲,多少有些哗众取宠的味道,这些年写这个上海滩奇女子的文章实在太多,犹如骚动的心门在决口后的泛滥一般。而我最初写关于她的文字还是在十年以前,那个时候香港和台湾言情小说正在内地走红,就如四十年代她的小说走红上海一样,风靡一时。
上海沦陷后,早先云集海上的文人,纷纷择北而去,不是到了山城重庆大喊抗日,大写标语式文章,便是转道出洋,逃避亡国的悲惨。留下的文人不乏两种人,一是汪伪的投机分子,还有就是非主流文化的文人。昔日喧闹的上海文坛,陷入了极度的萧条和冷场之中。被众多海上文人轻视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家,勉强支撑着纯文艺的小说创作,《紫罗兰》杂志变成了海上文化的中坚。
张爱玲的处女作就发表在《紫罗兰》上,慧眼识宝的人是位刁着烟斗的贵家子弟,也许是共同的世家风范,周瘦鹃被张爱玲的文风吸引,更为她透视人性的弱点所折服。
这个由苏州到上海闯荡的言情小说的高手,由此停了手里的写故事的笔,而去做他的盆景艺术。中国传统的苏式盆景到了他的手上,越上了一个最高峰,不但在国内罕有对手,就是在世界万国博览会也赢得最高奖。他在上海沦陷时期,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与日酋争夺名贵花盆,使之免遭流落异邦。新中国后,一改旧式文章风气,写就了不少花草的小品文,堪称佳品,并积极参与到苏州园林的重修之中,与范烟桥、蒋吟秋等为苏州的古典园林的修复出谋划策。当年的紫兰小筑中的盆景,成为到苏州的大人物必去观赏的景观。
张爱玲的处女作的题目非常诱惑人的神经——《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二炉香》,有一种给人奇妙遐想的意境。这和她的家庭有非常深的渊源,毕竟是合肥李鸿章的曾外孙女,随便想到的小玩意也是非常人能够杜撰的,没有这种豪门家底的人物是想不到这样的东西的。这样的一位美女的讲故事的高手,一夜之间红于海上实在是很平常的事情。上海自开埠以来很少有这样的沉寂的环境,如此的机会怎么能够轻易放弃,何况她讲的还是风月的故事。
走红后的张爱玲很快推出了自己的蓄藏在心底的爱情,这是一个大家闺秀不为世人了解的凄凉和无奈的一面。《倾城之恋》中有太多她的无奈之音,并没有想象只的那么浪漫和美好。没有觉悟,没有苏醒,更没有被唤起的抗日激情,这里只有没落的名门少妇与花花公子,他们作为寻常男女趋向安稳的选择,而似乎更切合实际的人生。
但无论如何,这部小说是言情小说里的精品,比起她的前辈“礼派六”派的言情文章来,可以说是换了人间。所以她在以后的时间里,并不认同自己是“鸳鸯蝴蝶”里的作家,很多在“鸳鸯蝴蝶”里起家的文人,在他们成名以后也都抱了相同的信念。
民国时期对于“礼派六”或“鸳鸯蝴蝶”派,文人是抱以不屑一顾的姿态的,甚至有与之为伍有耻的感觉。好象他们才是国家衰落和世风败坏的根源,他们情愿跑到东京的图书馆,摘抄影映明清的才子佳人,甘愿飞到巴黎誊写明清的艳情甚至是色情小说,也不会回头来看一眼今天的言情文章。因为今天的“鸳鸯蝴蝶”是俗的文学,而明清的小说即便是满纸淫荡和难以入目,却还是有没有任何价值的价值。
我不想美化“鸳鸯蝴蝶”的文章,即便张爱玲的加入也改便不了“鸳鸯蝴蝶”本身的缺陷,但是望文而一概否认,也是不公允的,毕竟小说本身就是俗的东西。从张恨水到程小青,他们在各自的创作领域中地位还是非常牢固的。
(二)
张爱玲在创作中融入了西方的写作理念,继承了中国传统的闺门小说的情爱故事的长处,再加之她与生俱来的贵族血统的典雅意蕴。又把所有这些躲在平常和琐碎之后,示人眼前的是对人生的绝望,以及背向历史的姿态,着实令人耳目一新。其实在民国初期,苏曼殊曾经有过这样的尝试,但碍于文言文字表达的局囿,没有能够像她这样开拓出全新的形式。
在《金锁记》之后,她推出了《连环套》,原以为会给自己带来新一轮的轰动效应,却不想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把她的《连环套》批评地非常厉害。而这个写评论的人士,显然不是一般的混饭吃的文痞,他的文章深厚又犀利,每每都点中她的要害。张爱玲出道以来还是第一次遭遇如此的重创,她习惯性的反击是情理之中的。
况且这时候她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感情上的冤孽。初入社会的张爱玲对于感情还几乎是白痴的智商,面对情场高手的胡兰成哪有抵抗的能耐。此时的胡兰成也是一生中最春风得意的时间,投机成功,摇身变为汪伪的宣传部长,对他来说当汉奸的滋味真是好爽。
我不想说张爱玲的痴情,以及她幻想的“自己的爱情自己的事情”的幼稚想法,也没有兴趣去讲胡兰成的风流韵事。对于情感上的纠葛,其实是没有错和对的,我们今天哀叹张爱玲的感情的遭遇,更多是站在喜爱她的立场上,还带着今天婚姻理念的思考,忽略了时代的背景。在民国时期,成功男人的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事情,女人如果为了这个吃醋耍泼,倒是为礼法所不容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当一个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是没有理智的。
出于这个就不难想象张爱玲远去温州寻找胡兰成,并且和胡的新欢共处一室而不奇怪了。在那个年龄的张爱玲爱上一个有声望和有情趣的男人,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可叹的是这个人,既是人格卑劣的汉奸文人,又自开始就抱了玩耍的心态。几十年后,逃脱历史惩罚的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大书与张爱玲的往事甜蜜时,一口一个爱妻的呼唤,让人真正领略到无耻是什么。
如果张爱玲没有从这样的梦境中醒悟,那说这样的故事也就多余了,她也就不是民国的奇女子了。从温州回上海的她毅然斩断了和胡的婚姻,重新回到她文字中的恋爱和婚姻中。她在回顾自己早先创作的小说时,对《连环套》的自评,居然用了比当年那个笔名迅雨还要糟糕的词汇。
那这个迅雨是谁呢?直到四九年后,当年的迅雨才露出真面目,他就是翻译家傅雷先生。很难把这个严谨治学的学者和评论言情小说的作者联系到一起,就傅雷先生而言,他似乎也仅写过评论张爱玲的言情小说。但这些对于张爱玲已经不重要了,时代的变迁加之情感的哗变,她的小说创作已经到了边缘地步,也许是爱情在她的心中的枯萎,她再也没有讲出凄美或是浪漫的故事来。
(三)
夏衍很热情地邀请她参加上海的文代会。在与这些早年“左联”的文化人或是重庆延安来的作家的接触中,张爱玲非常的不适应,她是属于小资范畴的作家,讲些风月,谈点家世,背离正统。让她谈革命或者主义是弄不来的,加之素有的门阀观念和欧美情节,也使得她和这些革命的文化人难以沟通,何况她还有一段说不清理还乱的汉奸婚姻。她在自己的长篇小说《十八春》里,已经很清楚的表达了这样复杂的心理,而两个男人不过是她现实和梦境里的一个人罢了。
去苏北的农村参加土改,是她思想急剧反叛的起点。或许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农村,第一次面对阶级间的斗争,她眼里的世界变得那么可怕,原有的环境不适应越发的严重,她忍受不了文字上的制约和习惯上的约束。
她选择了离开上海,回到香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她这个选择是非常明智的。不知出于何种心态,回到香港她连续写了《秧歌》和《赤地之恋》两部关于内地的小说。(在国内的众多张爱玲的集子里,都没有收集这两篇小说。)小说的发表立刻引起了两种绝然相对的评论,台湾的文化界更是他们捧上了天。不过柯灵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平生足迹未履农村,笔竿不是魔杖,怎么能凭空变出东西来”,所以“隔岸观火”的她的这种暴露只能是“肤浅而歪曲的”,“在大陆读者看来,只觉得好笑”。
让一贯习惯言情的高手,忽然来写政治气味浓烈的小说,除了闭门造车外,还有就是想象,当然她自己是不会承认的。张爱玲在《赤地之恋》的序言中这样写道: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赤地之恋》所写的是真人实事,但是小说究竟不是报导文学,我除了把真正的人名与一部份的地名隐去,而且需要把许多小故事叠印在一起,再经过剪裁与组织。画面相当广阔,但也并不能表现今日的大陆全貌,譬如像“五反”,那是比“三反”更深入地影响到一般民众的,就完全没有触及。当然也是为本书主角的视野所限制。同时我的目的也并不是包罗万象,而是尽可能地复制当时的气氛。这里没有概括性的报导。我只希望读者们看这本书的时候,能够多少嗅到一点真实的生活气息。
我之所以整篇累抄她的序言,只是想说,这样的文字和我们熟悉的张式的文字已有天壤之别了。张爱玲所说的现实生活,仅仅是到了苏北两个月。对于建国初的农村,这两个月的时间能看到的不单有此时的农村,还有民国以来几十年的农村,甚至是几百年来的中国农村,如此大的时代背景,对一个描摹个人情感擅长的贵族千斤,她是消化不了的。在很久以后,她还是说了当初的委婉:“《赤地之恋》是在‘授权’的情形下写成的,所以非常不满意,因为故事大纲已经固定了,还有什么地方可供作者发挥的呢?”
(四)
所以对于这样的舆论轰动效应,她没有陶醉,她甚至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清醒过来,如此的小说不应该是她张爱玲写的。从她之后绝笔此类小说的创作来看,她对自己的这两部小说是非常痛恶的。
到这时,她梦境中的人物已经全部死了,她自己的梦想也画上了句号,离开中国成为她唯一的选择。从香港她去了美国,直到老死在那里,在没有梦想的生活中,她的生活十分凄凉和窘迫。西方的读者没有继续旧上海读者的热情,她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压抑也不是西方人所喜欢的。
无奈和苦闷中,她终日捧读的是《红楼梦》,偶而翻看的《海上花列传》。一部《红楼》,半世生涯,这样的隐居生活,在她这个绝代风华的才女身上出现,实在是件很让人惋惜的事情。她的第二次婚姻,如果还能够称其为婚姻的话,给她带来的并不是她希望中可以停泊的港湾,长她三十岁的赖雅给她的只有贫困和病痛。
即便如此,她还是幸运的,因为她还可以去写,哪怕是为了生计而写,不至于因为写文字而饱受囹圄之苦。
留在上海的苏青就没有这样的自由了,她给越剧名伶尹桂芳写的《司马迁》的剧本,却让她进了上海的提蓝桥监狱。原因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一封求教著名学者贾植芳教授关于司马迁的书信,变为她加入“胡风集团”的佐证,使她成为株连九族外的第十族。
晚年的张爱玲,最终还是没有拿出她提了很多次的自传《小团圆》,或许她根本就没有动笔写过一个字。在由照片和简单文字说明的《对照记》里,没有胡兰成的位置,也没有赖雅。放弃感情的她,又怎么可能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这样也很好,有些事情还是留在心中,带去天国的好,作为小说家的她,有一部小说在她去世十年后,仍为人传阅,已经足够了。
红袖添乱(小小说)
朱楷一个人坐在黑暗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董小娅已经睡了,借着门缝透进来的一点点亮光,朱楷依稀可看见她的睡姿--和她醒着的时候有点儿不一样。
她醒着的时候、非常文静,然而睡姿却有些张扬,一只胳膊伸到了被子外面,朱楷轻轻把它放回到被子里面去。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朱楷感到非常紧张,生怕惊醒了小娅,他发觉自己的声音都在抖:"喂,是一迪吗?"
对方却不作声,大概是一个打错了的电话。
朱楷每天都在等一迪的电话。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他既盼着她的电话又害怕她在一个莫名其妙的时间突然打来,像一个无形的手一样插在他和妻子小娅之间。朱楷承认自己是个"贪心的"男人,他既不想让一迪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消失,又想把他和一迪的关系控制在一定范围。他知道这是玩火,一迪那个想要捣毁一切的性格他是清楚的,一迪只会走极端。但是对小娅他又割舍不下--小娅对他太好了,所有认识他俩的人都说小娅是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
外面的风越刮越大了,朱楷听到风把楼道里的啤酒瓶子刮到地上所发出的噼里啪啦的脆响,他心里像翻江倒海一样,既慌乱又甜蜜,因为小娅对他和一迪的关系一无所知,他也曾在心里暗暗发过誓,一定要小心翼翼地保护好小娅使她不受伤害。电话铃就在这时响起来。朱楷拿起电话机离开卧室到外面门厅里去听。
一迪在电话里显得很热情,她说这么晚了你还没睡吗,外面风很大,忽然想起你来就想给你打电话,北京真冷呀,在我们南方这个季节早就春暖花开了……
她说话的频率很快,一句接一句地冒出来。朱楷静静听着,仿佛能看到她坐在灯下兴致勃勃说话的样子。一迪的父母都在国外,一迪是因为朱楷才决定留在北京工作的,她是一所学校的舞蹈老师,参加过舞蹈比赛拿过大奖,但她说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朱楷。
朱楷在电话里尽量压仰着自己的情绪,他手捂电话机,灯也不敢开,一个人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嘟嘟囔囔,他感到自己像个有自语症的病人,头上一阵一阵地冒着虚汗,但情绪高涨思路敏捷妙语连珠。他们在电话里聊了一阵,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朱楷有些怅然地想到,这样的日子真难熬啊,要等好几天才能与一迪见面。
朱楷开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在外面逗留,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他总是觉得紧张,怕小娅识破他的谎话。他在电话里结结巴巴,说得前言不搭后语,夜里回家晚了,他总是轻手轻脚地拿出钥匙捅开家门,他感觉自己像个小偷。每回与一迪约会回来他都会感到后悔,觉得自己这样做对不起小娅。望着她熟睡的样子,朱楷觉得心里不是个滋味。
但朱楷一见到一迪就把什么都忘了,他已经为她着了魔,喜欢听她说话的声音、看她走路的样子,喜欢逗她,只要和她在一起就什么都是好的。朱楷无法想象某一天,如果一迪彻底从他生活中消失是个什么样子,他想那时天空一定会变得很灰暗,生活会变得单调刻板琐屑平常毫无意义。
这天晚上,朱楷和小娅吃过晚饭,两人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小娅无声地换着频道,似乎调来调去节目都不能使她满意,后来索性停在一个他俩都不爱看的戏曲节目,把音量调到极小,坐在沙发上想心事。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小雨,在玻璃上留下一道又一道的印迹。屏幕上的人仿佛是一千年以前的鬼影,声音被削得又细又尖,从一个极小的缝隙里顽固地钻出来,顶得人脑门儿直发涨。
朱楷以为大难就要临头了,他想他是逃不过这个晚上了。他悄悄斜瞟了一眼小娅,见她果然愁云满面,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
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玻璃上出现一团团水雾,形状看上去怪异而且神秘,仿佛这间屋子里隐藏着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朱楷几次想向小娅开口说那件事,但又觉得难以启齿。他的心跳得比跑完百米决赛还快,脑门儿上冒出一颗颗黄豆大的汗珠子来。朱楷催促自己尽快下决心,把一切和盘托出向妻子坦白。
电话铃响。
朱楷和小娅相互看了一眼,似乎在说是你接还是我接,最后还是朱楷抢了先,因为他担心是一迪打来的电话,生怕小娅听到一迪的声音而起疑心。
朱楷拿起听筒来"喂"了几声,对方电话并没有挂断却不肯出声,朱楷甚至听出对方轻微的呼吸声,可以断定那是个男的。
"又是一个打错的电话,最近不知怎么了总这样。"放下电话朱楷觉得轻松了一些,他看见小娅打了一个很长的哈欠,然后起身关上电视,不咸不淡地说了句:"洗洗睡吧。"
又一个晚上白白浪费过去,朱楷始终没有找到机会跟她好好谈谈。
朱楷躺在床上盘算着是不是应该先把一迪那边了断了之后再跟妻子谈这件事,甚至可以不谈,如果一切都过去了,日子像钟表一样运转正常,自己又何必跟她谈起一迪?就让一迪留在自己的记忆里吧,如同一张旧照片,一封去年的旧信;还有她的笑,她所有的美妙之处,他都不会忘记。
朱楷最后一次约一迪见面,还是在那个他们常去的小公园。湖面上的冰早已解冻,鸟也飞回来了,孩子们在湖边跑来跑去,热闹得很。朱楷提出跟一迪分手的事,他说得很干脆,他说一迪我是为你好,既然我不能娶你就不能总这么耽误你。一迪表现得很平和,她说我听你的就是了,你说不要见面就别再见面了,哦,顺便告诉你一声,我就要出国了,我父母给我从美国寄来了飞机票。朱楷听后心如刀割,表面上却装作很平静的样子,似乎还说了句"祝你好运"之类的话,然后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生怕自己后悔,他必须在后悔之前快步离开。他跌跌撞撞走出公园大门,站在门口长长地舒了口气。
朱楷回到家的时候,正撞见妻子小娅拎着一个硕大的皮箱往处走。他这才明白长久以来那些"打错了"的电话是怎么回事。朱楷没拦她,他用手指拨开一点窗帘,看到楼下停着一辆绿色的轿车,有个穿黑西装的人从车里出来,从小娅手中接过皮箱,然后,董小娅就从朱楷的视野里消失了。朱楷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发现此刻正是一迪飞机起飞的时候,他意识到现在赶到机场无论如何已经来不及了。朱楷一直以为应该道歉的是自己,他从未想到小娅会有另外的男朋友,而且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然后在双人沙发上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叼上,没火,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看见所有的柜门洞开,家里只剩下已经拿空了的衣柜,还有一只没人要的空酒杯。
笨点,再笨点(小小说)
周末,一大群人出去郊游,我打了个电话再回到集合地时,只剩下一个小平头骑了辆破单车,左脚踩在地上。
他脖子一歪,示意我上车。我别无选择的爬上去,拉了拉坐皱的裙子,车子晃动了一下,小平头严肃的命令我不要乱动。
小平头极有骑单车的天赋,行云流水的赶上了大部队,阿九冲我一脸坏笑。
到了云湖,小平头上下打量我,我冷冷的瞥了他一眼,没见过美女?
他裂开嘴笑,没见过杨玉环,你可真够沉的。
我笑也不是,怒也是不是。
郊游真是顶无聊的事情,阿九这个花痴看上了历史系的赵安,死皮赖脸拉我来陪葬。我一再的哀求她放过我,让我周末睡个久违了好觉。她斩钉截铁的说,不行,都安排好了,你不去就是不给面子。
为了证明我为友情两肋插刀,没奈何,只好硬着头皮来参加这见鬼的郊游。
赵安他们在草地上铺了块白布,横七竖八的堆了各种吃的喝的。真是不明白,在哪不能吃,非要经过一番颠簸跑到野外。
我一屁股坐下来,感到隐隐作痛。这草长得够坚韧不拔的,看别人都坐得极舒坦,为了不显得与众不同,只好默默不语。
阿九倚着赵安,无限娇痴的要赵安帮她拿薯片,再看另外四男四女也极暧昧的搂搂抱抱。我猛然醒悟,这是一次恋人们的集体活动,而我,仿佛被他们编派给小平头了。
安排,这就是阿九所谓的安排,瞧这小蹄子给我下的套。
小平头正在口沫横飞的就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大放厥词,他抽空朝我挤了个眉弄了个眼。
我对这杂草忍无可忍了,站起身来朝湖水走去。
云湖是个天然湖,湖水混浊,岸边几棵树长得歪歪斜斜,看上去和我一样无精打彩。
郊游也不找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地方,更可气的是,还有一种说不上名字的小虫子成群结队的横冲直撞。
懊恼之际身边多了个人,是小平头,他嘴上叼了根烟,我知道你叫周而洁,我叫曾亮。
你就是曾亮?我迅速调整面部表情,你就是足球队踢前锋的那个曾亮?
他眨了眨眼睛,你看过我的飒爽英姿?
当然,你在辩论比赛上舌战群儒时我把手都拍疼了。
曾亮略有惊讶,怪了,那你还不认识我?
我脸一红,小平头不知道我这美目盼兮其实是超极近视呢。
他掸了掸烟灰,语重心长的瞅了我一眼,你这人还不错,现在有个赚钱的机会摆在你面前,就看你会不会把握了。
我一脸狐疑,怎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我和他怎么会有经济来往呢?
赵安他们和我打赌,要是我能追到你就输给我三百块。我们联手赚一笔,怎么样?
我有点懵了,把这几句话反复琢磨了几遍,才搞懂了其中的奥妙所在。
扮演一下我女朋友也不至于太委屈,拿到这笔钱我立刻请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低下头寻思,这当中有无出卖自己感情的成份,有无诈骗他人钱财的嫌疑?难道我真要与小平头合谋干一件貌似风花雪月实质利益所驱的事情?
我们处了一阵就分手,他们总不能把我们捆绑在一起,对吧。他不厌其烦的把各种利弊替我分析清楚,循循善诱十分钟,然后深情的望着我。
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眼神啊,我晕眩了,要知道我对帅哥的抵抗力向来薄如蝉翼,怎么拒绝得了这样刺激的绯色建议?与帅哥分享一个暧昧的秘密是何其有幸,这明明就是一个天赐良机,将在我乏味的生活中溅起浪花朵朵……
我微笑了一下,云湖的岸边,五月的微风中,我们达成默契,一对速配恋人新鲜出炉了。
我和曾亮手牵手在云湖的杂草丛中踱来踱去,小飞虫在我们身边翩翩起舞。那边四对恋人一个个圆睁着眼睛,不敢相信我和曾亮就这样一拍即合,日进千里。
回去时我坐在后座不停的调整坐姿,曾亮说,抱住我的小蛮腰,亲昵的点嘛。
我依言照办,脸贴在他的后背,芳心开始不规则跳动。到了寝室门口,曾亮在我脸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我两腿发软。
恍恍惚惚的往楼上走,阿九在我身后啧啧有声,干柴烈火啊你们。我抿着嘴笑,她要是知道赵安输钱,一定不饶我。
从那天开始我和曾亮开始比翼双飞,出双入对。他排队打饭我坐在食堂里左顾右盼,我洗碗筷他站在边上拿书,我们一起泡图书馆、跳舞、看电影,和校园里所有的恋人一般无异。
自从去年被一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抛弃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眉飞色舞了,要知道在春暖花开的校园里不谈谈恋爱,日子寂寞得发霉。而且曾亮长相颇为招人喜爱。我们携手在校园里招摇过市时,后面总跟着一些女生妒忌的目光。
当然我们也接吻,我暗自嘀咕,这戏是不是有点过了,他是不是顺手牵羊吃我豆腐?
可是我发现自己逐渐的意乱情迷,在这幕演出里弄假成真,对曾亮产生了比友情要缠绵多了的情愫,一发不可收拾的依恋他的声音、怀抱……天天都若有所待,等他的电话,等他的出现,我已经煞不住感情的闸门了。
阿九说,你完了,以前的冰雪聪明烟消云散,时常处于一种弱智状态。我真不该介绍曾亮给你,你现在连魂都没了。
我支着下巴,继续神思游走。
曾亮可曾有一丝的心动,我们的相依相偎到底有多少真实的成份?
如果某天他宣告退出,我甚至不能指责他半句,因为这不过是一个契约。
契约。
不由得惆怅万分,是我在自作多情横生枝节吗?我已经迷失了,那他呢,他演技一流,还是无聊之余拿我当娱乐节目?我们交往的起点真的是那庸俗的三百块钱?如果拿到演出费是不是就是卸妆下场,退出各自的生活,来一句GAME OVER.我患得患失起来,以至于曾亮一说要请我去福记吃饭,立刻如惊弓之鸟般跳起来。
曾亮奇怪的说,你老是说食堂的伙食太差,我遂了你心愿讨你欢心,怎么好像拍错了马屁?
我闷闷的不乐的尾随而去,坐在福记明亮的大堂里,对着满桌的佳肴胃口全无。今天又不是什么节目,请我吃得这么隆重,不是最后的晚餐是什么。
曾亮给我挟菜,吃啊,又没让你掏钱,干嘛哭丧着脸?
三百块钱拿到了,我们也结束了吧,我忧伤的看着他。
曾亮瞪大眼睛,天哪,你想到哪儿去了,这是我做家教的劳动所得,你不知道那小孩有多笨,我教得差点吐血。三百块,三百块,你竟然记到现在!
他喝了口啤酒,清了清嗓子,这不过是我和赵安他们的一个玩笑,你真以为他们会蠢到打这个必输无疑的赌?你真没看出来这只是我追求你的一个花招?要不然怎么能迅速摸到你的小手?把有限的时间耗在无限的猜测试探里太累人,避开繁文缛节直奔恋爱主题难道不好吗?
我的脑子一下子又混了,理不清头绪,搞不清前因后果,怔怔的看着他。怎么好像道理全跑他那边去了?明明是他设了个骗局,现在赖得一干二净还咬我一口。
曾亮还在振振有词,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会为了这区区三百块做出卖自己感情的事?对了,你是冲着这三百块才和我在一起的?
他审视着我。
我涨红了脸,连忙摇头,摇了一下觉得诚意不够又狠狠摇了两下。
他颇为满意的说,就是嘛,像我这样风流倜傥的,魅力难挡啊。
我期期艾艾的问他,可是你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呢?
曾亮笑眯眯的说,我就喜欢你珠圆玉润的样子,吃啊,不努力吃怎么向杨玉环看齐?
我一边吃一边纳闷,这事就这么抹过去了?分明透着古怪,他必定在某个环节耍了点手段,用了点心机。可谁叫我晕头转向的爱上他,以至于失去分析能力,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抬头看着曾亮深情的眼睛,我顿时心花怒放,有了曾亮还要头脑干嘛,现在的局面不是我一直梦寐以求的吗?
有什么甜蜜的谎言你就慢慢编吧,编得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编得煞有介事环环相扣,我就像个洋娃娃一样等着你来哄。
当恋爱敲门时,幸福的女人笨一点又有何妨,笨两点笨三点……笨至十三点,只要能与所爱的人在一起。
青蛇的宿命
她走起路来妖媚的要死,笑起来满脸都流着蜜,明丽的脸颊象是打了蜡的苹果,她叫小青,这条始终跟随在白素贞身后的青蛇。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一个女人的好朋友往往需要一个和自己相反性格的女友来相应。白素贞拼了力也要做一个人,活生生的人,为此忍辱负重也好,惊天地泣鬼神也好,就是一个非做不可。可小青不是的,她嘻嘻笑着,说,姐姐,做人有甚好,不如我们当年在西湖下快活,我就不明白了......白素贞此时看着小青,总是微笑着叹气,是呵,一个是机关算尽,一个却看似没心没肺。
李碧华说,每一个女人都期待生命中有两个男人,一个是许仙,一个是法海。在李碧华的《青蛇传》里,这个原本天性难改的青蛇在白素贞的身边,慢慢谙了世事,更让她吃惊的是,许仙竟勾引她,呵呵,她在心里笑了,这就是姐姐所谓的人间的爱啊,这就是所谓的"十年修来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啊,原来不过如此。她大有上当受骗之感,白素贞一直说她不懂,那白素贞自己倒是懂了什么呢?这样一个男人,白素贞却为他舍弃了千年的道行,为他水漫金山,屠害生灵,值得吗?她甚至感到害怕了,为自己曾经信以为真的那些个白素贞的坚信,她当白素贞的事业也是自己一个崇高的事业,当这一切有点动摇时,是不是有点可怕呢?
最后白素珍的那些个坚信终于坍塌成粉末,甚至在最后的关头,他仍然怯懦着远去,丝毫不管白素贞这里的泣血的努力,这条青蛇看着这一切的一切,终于明白,原来一切
一切不过就是一场她和白素珍坚信的梦,她更是这个梦的一个道具,白素贞是这样的女人,她一心是想要把这梦当作真了的,甚至最终都坚信,只有青蛇自己明白了。
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一个女孩子被众人纷纷推说是试金石,据说这个女孩子为很多女友试出了男友的不忠,直到真相大露时,这些男人在自己的女友面前面如土色的离去。她慢慢地品酒,低低地浅呷,眼神望向远方。有朋友相告,她独身,而且打算一直独身下去。这样的女子,不就是一个青蛇的化身么?
看得太清了,连热情都没有了。
千年的道理,旁观者清,清得连鱼都懒得养了,她可能在想,养它干什么,养了也不知是条什么鱼,还不如让感情的水清着,想象出一条鱼来。真是水至清则无鱼啊。
《白蛇传》、《青蛇传》,来来回回,千年的造化弄人,人人可怜白娘子被压在雷峰塔下,是个悲剧性的人物,我真可怜的是小青,原来一条相安无事心地纯澈的小蛇,硬是被弄得看透了世事,沧桑了眼神。白娘子尚且怀着梦压在雷峰塔下,而小青却生生为了别人的一场梦弄得看破红尘,这可不是大哀是什么?
如今,一不留神就能听到身边有女人嚷嚷,看透了爱情。心一颤,想,干吗要看透啊,看透了有什么好,看透了,就是青蛇的宿命,疼也好累也好,总比再没有热情的无知无觉来得好。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深夜不眠,和朋友对坐手谈,一幅幅精美的照片传送过来,一队队的郁金香,一枝一枝,一朵一朵,一瓣一瓣,一蕊一蕊,都象着了火,灼痛人眼。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花,如疯如狂,似妖似仙,既不知含蓄,又不愿内敛,把心里的热情一股脑绽开给人看,开得她和看她的人都痴了,醉了,狂了,想起万花如绣的句子,只愿意和它对坐一整天,象一首歌里唱的:永不厌倦……
莫名想起一句话,叫做“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样的玄机,为什么会听到林妹妹心痛神痴,眼中落泪?
我从这里只看到美与时间的对抗,花和水的流变。花永远开在时间里,鲜艳永远只占其中一个小数点,美丽乍然出现又寂落萧条,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整个原野只剩下白茫茫的时间。
在这种冲突里,美丽永远是过阵雨,时间洋洋得意。
我发现我花前迷路,一霎时不知置身何地。
我穿着厚厚的皮袄和靴子,陷在齐膝深的雪里,身后是一溜深深的脚印。无力前行,只好看着高远蓝净的天空,和面前银妆素裹的森林,不时有一团白雪被长尾巴的松鼠蹬下,落地时发出噗噗的声音。
我化身一株卑微的细草,伸长细细的叶子,把自己长在灵河岸边,看鹤舞白沙,流风回雪,碧浏清水澄澈见底,游鱼细石历历可数。听佛祖讲经,须菩提岩中宴坐,帝释天雨花赞叹,须菩提问其缘由,帝释天说:“我推崇尊者善说般若波罗密多。”须菩提说:“我对般若,并没有说一字。”帝释天说:“尊者无说,我乃无闻。无说无闻,是真般若。”天旋地转,花雨飘落更多。
我隐在万花如绣的花园,看蜂飞蝶阵闹纷纷,看二八美貌俏佳人,看花褪残红青杏小,看花谢花飞飞满天。
我蒙着灰尘,萎顿路旁,被行人踩踏得垂头丧气,满心悲伤。我看到一袭清凉洁白的衣裳,衣角拂过,带着庄严的芬芳。我的耶稣对着我俯下头来,他对我的慈悲让我热泪盈睫,在他面前更深的膜拜。
我成了湖上一枝荷,在公子眼中羞红了脸庞。爱的火焰在我胸中熊熊燃烧,我的公子他不知道。我目送他无视地离去,花瓣飘零,满地伤心。
我成了列维坦的画里一地月光下面沉睡的干草垛,池塘里片片漂着的浮萍中的一朵,那一条蜿蜒延伸的黄土路,躺在那里,静待游子的赤脚踏过。
我成了席慕容诗里拜佛的女子,仿佛真的在佛前祈求了五百年,今生才遇上我的那个他。我站成他窗前的一棵树,我的疼痛一直延伸到了诗外,在一个不存在的世界里开成一朵大大的花朵,睁着眼睛,寻找上一世遗失的爱。
我成了王羲之的兰亭修禊会里的一只酒杯,一湾溪水,阮籍嵇康聚会的竹林里的一枝竹,俞伯牙手里那一弦琴,我在钟子期的墓前片片碎裂,失友之痛,其痛如斯。
我在郁金香面前迷路,我在“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这八个字面前迷路,我在美丽面前迷路,我在时间和美丽之间的冲突面前迷路。这个世界不是我的故乡,也没有我故乡的哪怕一丝的气息。这里的天空美丽里透着一丝诡异,我无力自拔,只好继续迷路。我的迷路是一种不消不歇的冲突。
读懂了如花美眷,晓得了花好月圆,读懂了似水流年,知道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什么事情最后结局还不曾到来,多少人在那里臆想和悬揣,心证意证,你证我证。证来证去,其实都是无意义。什么难题都可以交给时间,钝刀磨下去,再死的结都可以解开。在时间里面,人是一个怎样可悲和微小的尘粒。
花前发问:“你为什么要开?你的美丽只是时间打起的一朵小小的浪花,转瞬消失,为什么还要开得这样有来有去?”
花也问我:“如果不开,我怎么知道我自己是花?如果不开,我怎么证明我自己活过?如果不开,没有凋谢的同时,岂非也不是没有了命运赐我的美丽?啊,我愿意用一生能量,积聚一次灿烂的绽放,哪怕从此以后,飘零舞东风,是我的命运我也爱。”
如闻禅音,悲欣交集。花前迷路,再回头处,我非我,伊非伊,茫茫不说悲愁喜,纷纷不争亲疏密。在时间里面,我也学一朵花,静静绽开。
抵达之远(小说)
树叶被风吹起来的时候,细嫩的声音,在不远处响着。天空暗下来,渐渐地,只剩下声音。妹妹兴奋地说,又一张树叶掉了。她习惯将一根手指头含在嘴里,这让她的语言总显出支离破碎。水扣的目光漫过暗淡的病房,虚虚的,落不到实处。黄昏的阴影里,妹妹象一根木头那么戳着,前倾的身子忽然晃了一晃。她越来越胖了,胖得连手连脸连走路的姿势都像妇女。水扣身体里最尖利的疼,从骨头深处向外面钻出,然后一寸一寸地蔓延开来。
死是容易的。它的过程,似乎接近于一张树叶的凋零。
也就是昨天,临床那个高个子男人在一声尖锐的喊叫里终结了生命。他在喊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清脆,那个名字突兀地留了下来,在水扣的感觉里无所不在。水扣敢肯定,那是高个子心底里最隐密最顽固的名字。高个子的妻子一直从容地站在门口,很耐心地躲避着高个子吐出最后一口气。这里有一种说法,受了死人临终的气,会折寿。高个子已经拖了三年,这个世上没有一件事是经得起拖的,包括痛苦。包括情绪。当然也包括感情。寿衣也可能是三年前的,折痕明白,从一只旧袋子里匆匆倒出,上衣七件下衣九件,一堆人忙作一团。然后才是哭,传染似的,一浪高过一浪。又一下子歇住。高个子刚及中年,只是死后的面容完全是一个老人了。好象就是在死后的那么一瞬间变老的。没有一点过渡。水扣很认真地看了一眼。自从得病之后,水扣就变成一个认真的人,心头放不过一点细节。
在不远的夏天以及更近的秋天,水扣经常听到高个子说,我要抱着女人死去。疾病让高个子变得放松和无所顾忌,这个当年省篮球队友似乎是个风流人物,尽管他拥有的故事在水扣听来多少有虚构和表演的意思。他穿一件今年秋天云城最流行的咖啡色宽松毛衣,树着嫩黄色衬衣的领头,那模样,依然可以找得到一个男人的自信。高个子热衷于穿新衣服,这一点与女人有些相象,也是他区别其他病人和男人的地方。水扣说,你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高个子猛烈地笑起来,将消瘦的脸涨成一片桃红。他犹豫了片刻,说,我发现你妻子很会穿衣服。那套蓝色绣花中式衫只有她才穿得出味道。女人的味道是最要紧的。我一直都喜欢有味道的女人。水扣在心里暗笑了一下。高个子的确对女人和衣服焕发着一种接近弱智的热情,这种本能,让他显出了真实。也许高个子是用这样一种沉溺消解即将来临的死亡的恐惧。
妻子木荷是个容貌普通的女人,即便是穿着蓝色绣花中式衫,也同样容貌普通。不过就是一个城里的女人,有着城里女人的自信与自恋。水扣很有些不以为然。他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说,你看人的目光太宽容了。我可是到死才明白,这个世上最狠的人是女人和医生。他们什么都下得了手。高个子象孩子般紧张起来,直楞楞地看着水扣。水扣说,你不相信吗。高个子表情严肃地说,我从来都不这么想。这么想太没意思了。
妹妹一下子坐在高个子的那张床上。她好像已经将刚刚发生过的事完全忘记了。床上只剩下一本黑色的书。书是《圣经》。几个月前,一个水扣曾经喜欢过的女人送的。水扣当作女人的面,送给了高个子。他需要很多东西,比如钱,比如一次有实质意义的安慰。再细小的,比如替他洗一把脸,或者为他烧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只是,他不再需要书。尤其是现在。水扣觉得,有知识的女人都过于自以为是,她们往往对生活缺乏直觉以及更为本质的洞察。当然,这更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敏感与绝望。他已经不能够相信任何一种拯救。
书被高个子读得很旧,有几页就要掉下来的样子。还有几页卷了毛边。水扣还是第一次发现,一本书可以怎么快地面目全非。象人。象人的一生。存在和消失都毫无道理。妹妹说,你要吗。水扣说,我要不动了。妹妹说,扔了吗。水扣说,扔了。妹妹走到窗前,一下子将书扔了下去。她的动作很大,整个人也快跟出来了。她做什么事都动作很大。不想后果。也没有什么后果是妹妹可以想的吧。
这样也好。没有比做一个简单的人更好的了。水扣想起木荷的话。她说,你什么都好,就是太复杂了。水扣自己明白,他不能够打开内心,是因为害怕。他对这个世界有着本能的拒绝。而且他还以为,倾诉只是女人的事。他早就习惯了一个人去承担和忍受。许多事情,说或者不说,都是一样的。说到底,谁也帮不了谁什么。更多的人,对别人的故事只抱着本能的好奇,那里头,是不会有一点同情的。打开自己也就等于出卖了自己。他把自己包裹在一个壳里,那是他多年来坚持的一个姿势。象他这样的人,有很多的东西其实是别无选择的。
水扣让妹妹把辫子梳一下,妹妹撅着嘴,有些不情愿。水扣说,女孩子,不打扮,没人要看的。妹妹就笑嘻嘻地说,看我的人太多了。所有的人。男的,女的。好像我长得和别人不一样。水扣的身子,动了动,马上松软了下来。那些暧昧的眼神,总是象刺一样戳进他的心里,让他时刻不安着,并且,生出许多的仇恨。尽管水扣明白,这样的仇恨没有多少来由。但只要他爱着妹妹,那恨就是注定的。水扣之所以能容忍高个子,甚至表达了某种友好,只有一个理由,那是因为高个子没有把妹妹当作另类。高个子说是简单的或者说是善良的倒不如说是聪明的,他看到了水扣内心最隐密的情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走近或走远,往往会来自一件很细小的事情。
童年甚至少年,妹妹辫子上头都打着蝴蝶结。水扣记得,蝴蝶结是紫的。那是母亲最喜欢的颜色。一些清晨,母亲用一盆放了草籽的水将白细纱染成浓郁的深紫,她斜着影子,轻轻地吹气,很快地,一群快乐的紫蝴蝶在她手掌里翩翩舞蹈。母亲临死的时候对水扣说,妹妹的辫子,记得要打上蝴蝶结。妹妹那年十二岁,此后,她再也没有长大。她停留在自己十二岁的世界里。那是一个和世俗隔膜着的世界。
水扣想了一会儿,想出了一些泪水。这个世上唯一能够让他在她面前放声痛哭的女人已经离去。那是母亲。除了母亲,他不会也不想在任何一个人面前哭泣。妹妹楞了一下,走过来。她说,你又想事了。水扣很软弱地说,我没什么可想的了。水扣让妹妹蹲下来,用手指挑开头路,开始为她打辫子。他做的很熟练。那是多年练习的结果。因为妹妹,水扣始终都是一个内敛而温和的人。
母亲死的那个春天,院子里出现了蝴蝶。是一群紫色的蝴蝶。它们有些时候停歇在窗棂或屋檐上,更多的时候在明暗的天空里飞翔,它们晶莹的翅膀看起来娇嫩而鲜艳。据说,死亡是有前兆和气息的。那么,紫蝴蝶很有可能就是乌鸦的同类。它们有着特别的触角。在民间,它们是灾难的象征。
水扣经常想起埋着母亲的那块墓地。那里头,还曾埋过水扣的一个姐姐。它在朝阳的山坡上,四周是野杜鹃、松树和成片的茅草。十五年前,水扣张惶地看着母亲在这里一点一点地消失。身旁的妹妹将两只手高高举过头顶,她的姿势古怪而僵硬。父亲的发暗的脸模糊不清。在众人的目光下,水扣做着一个儿子要做的事:披麻戴孝,捧照片,点香烛,落棺时下跪。那场春天的雨,下得无声无息,落在脸上,竟生出了丝丝的疼痛。那是水扣对死亡最初的记忆。那时候水扣还不知道,他失去的究竟是什么。他就这么长大了。潦草、仓促、干瘪而且毫无预感。
又一张树叶掉了。妹妹更兴奋地说。她将潮湿的手指从嘴里抽出,整张脸贴着窗户哈了一口气,踮起脚用力地写下一个瘦小的字:人。这一回,水扣盯着那个字,直到它全部消失。他们不知不觉地沉浸在同一个游戏里。这是打发时间的一个好办法。他们都没有什么事可以想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都不再与他们有关。
在另一个早晨,水扣看见父亲扛着肩摇晃着走过来,脖子上扎着暗黄的毛巾,脚上光光的套一双很新的解放鞋,一副到城里赶集的模样。他老了许多,白头发已是明亮的一片。水扣当然可以肯定,父亲是从车站走着来的,他不会舍得一元钱的公共汽车票。父亲把钱看得很大,这没办法,他们家的钱向来都是一分钱恨不得掰开两半用。这几年,父亲唯一的想头是,能早点挨到60岁,拿到属于他的那份退休工资。那日子,是他扳着手指算着过来的。一个机床厂的下岗工人,连肚子都顾不上,还能想多远呢。父亲只有在水扣接到大学入取通知书那天,疯了似的买了五斤糖果,一路嚷着分过去。用水镇人的话说,那是天开逢了。只是没挨到天黑,父亲就后悔得直跺脚。他总结说,穷人是虚荣不起的。
水扣从父亲的模样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那种骨子里的相象是无法改变的。木荷经常说,小地方长大的人,那种态,一眼就能让别人认出。话里头的意思是,说他不够大气。这让他沮丧。的确,水扣不甘心那么轻意地被女人看低或看透,尤其是被他在意的女人看低或看透。在云城生活多年,水扣依然无法真正的融入,他知道自己活得永远比别人累和压抑。他越来越清楚,他的种种努力只不过是在一个女人面前树立自己的自信。这同样让他沮丧。
父亲的前头是人高马大的继母,腰板笔直的,两只手很有幅度地往外甩着,好象又肥沃了一些。在水扣的感觉里,继母一直都是人高马大的,即便成年之后,依然没有摆脱这样的印象以及这样的印象带来的压迫。继母是个聪明的女人,谙通世故,她知道别人的肉是捂不热的,当然,她也不会在邻里间落下什么话柄,面子上总要过得去,这就注定了她和水扣之间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更准确地说,是彼此防守与躲避。水扣从小就是一个懂别人心思的人,特别是懂女人心思的人,这一点,也让继母有理由不喜欢。
父亲在家里做不了主,因为害怕继母,这种害怕直接来源自一次次打架,压倒在地下大声讨好的总是父亲。继母下手很狠,每次都是豁出老命的样子。而且最厉害的一招,是继母拿捏住了父亲的软档。几次下来,父亲就服了。私底里,父亲坚定地认为继母藏着武功和暗器。此后,父亲便一步一步地丧失了话语权,他通常用沉默表达着自己的意思。除此之外,父亲还学会了酗酒和吹牛。这是生活失败男人相似的某些特征。水扣有时候会想,每个人都要遇着自己的一个克星的。继母是水扣的隔壁邻居,做了多年的寡妇,靠做豆腐支撑着日子。在水镇,继母的泼辣和清白一样地出名。
有一次,水扣和木荷聊天。他说,你知道我小时候最大的一个愿望是什么吗。水扣没有等待木荷的回答,他知道她永远也想不到的,他接着说,我很想我的继母能把我的同学留下来吃一次饭。一次就够了。木荷听着,竟笑出声来,她说,你也就那么一点出息呀。而且,我还发现,你心里阴暗,特别记仇。就这一次,水扣发愿,他以后什么也不会对木荷说了。他的疼痛在木荷眼里竟是一个笑话。他还是太天真。或者,他还是太需要别人的理解和安慰。
这个时候,妹妹大声地说,又一张树叶掉了。妹妹向继母展开一个完整的笑容。紧张而丰富。只有在笑里,妹妹才落出破绽。那张脸一下子古怪起来。她向所有的陌生人都这么笑着。除了水扣,谁都是妹妹眼里的陌生人。继母说,我还是那句话,赶紧把妹妹嫁出去,女大不中留。水扣回答道,她只会是男人的生育工具。继母说,那个女人不是男人的生育工具呢。水扣便冷下脸沉闷着,不想听的样子。继母知道水扣的脾性,任定的事,没有人说得动的。自从水扣有了工作,妹妹就一直跟着他,连出差都带着。他对谁都不放心。
继母的眼扫了一圈,马上明白过来,将手抚在胸口,退了几步,离临床远了点。她说,死亡是有气息的,上次来我就闻到了。就象当年你的母亲。只是,你母亲的长相怎么看也不像一个短命的人。继母觉察到自己的话不妥,不安地挪了挪身子,伸出手摸了一下水扣的头发,又很快地收回来了。她说,你要有信心,而且,你很快就是要做父亲的人了。水扣淡淡地说,已经没有这个可能了,我让木荷把孩子做了。这样,对木荷公平一些。
他是不会说出真相的。其实,是木荷一家人的意思,他们甚至认为这件事连和水扣商量的必要都没有。现在,木荷的来得一次比一次少。连理由都懒的找了。水扣在拥抱里感觉到了越来越明显的僵硬和疏远。他不会说什么的。以前是不舍得说,如今是不想说了。他从得病的那天起,就放弃了医治。是彻底的放弃。他厌倦了。这样的厌倦,可能从母亲死后就开始了。
他总是要着别人给不起的东西。比如,温暖。
继母好像并不太意外,她琢磨了一会儿,说,我想到了。我太知道木荷是个什么样的人,面上装得脱俗,心里要的还不是跟别人一模一样。你就是不相信我的话,这样也好。水扣反感着继母的圆滑,将话说得滴水不漏的。自然,木荷的好与不好,本来就与她不怎么相干,以后就越来越不相干了。继母除了死捏着钱,其他的,倒是都让人说不上什么。毕竟老了。
水扣抬起头,发现父亲在抹眼泪。用手背一下一下地抹。抹得很笨拙。在这个动作里,水扣找到了母亲的影子。或许哭泣的时候,人与人就变得相象了。而一个家的基本特征,就是彼此相象。水扣的喉咙紧了,却没有说出话来。继母说,每次来,你都是这个模样。还不如不来。父亲叹出一口长气,说,我还能是什么模样呢。在这个世上,还有谁比我更命苦呢。继母不接父亲的话头,将墙一般的身子横过来,诉苦道,他每天都喊着要去死。水扣突然不耐烦起来,喊道,你要明白,那个等死的人是我。大溪没盖,谁也管不了谁。父亲呆不住了,要走,水扣也不拦。父亲走出门口,又转回来。他说,水扣,我恨你。你让我活在这个世上连一点盼头都没有了。水扣冷冷地说,本来,这个世上什么东西都是靠不住的。人靠不住。钱也靠不住。水扣说完这句话,象是用尽了力气,脸一下子白下去。
水扣一个月之后得到了父亲的死讯,他用最简单的办法杀死了自己:将两只手插入电源,整个身子像鱼那么蹦跳起来。父亲的死是很有理由的,他在一个偏僻的乡村,找到了救治水扣的偏方:他死了,水扣就可以活下来。父亲对此坚信不移。木荷说,没有比你父亲更愚蠢更自私更不负责的人了。在这一点上,继母与木荷的想法第一次不谋而合,她虚弱地说,原来他心里从来就没有我。
水扣想要上墓地看看,大家都拦着,水扣也不再坚持。他一次也没有梦见父亲。时间对于一个对生活绝望的人来说,不会有任何意义。死亡是一条底线,他们终于走在了一起,象一对真正的父子那样骨肉相连。
又一张树叶掉了。妹妹自言自语。
现在,水扣将一杯白色的水递给妹妹。妹妹接过杯子,突然地流出了眼泪。水扣在给妹妹打辫子的时候,听到妹妹说,我看到紫蝴碟了。那是妹妹十二岁说过的一句话。它清晰地跌落下去,跌落进时间的深处。水扣在辫梢扎上两朵蝴蝶结,所有的紫色在一顺间开放。水扣笑起来,笑得如同一个幸福女人那么柔情似水。接下来,他喝下了另一杯白色的水。在最后一刻,他听到了高个子喊叫的那个名字。妈妈。妈妈。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幽馨袅袅蒙众爱 素心瓣瓣为谁知
“能白更兼黄,无人亦自芳,寸心原不大,容得许多香”(明·张羽)。兰花历来为人们所喜爱,她不仅与梅松竹一道被尊为四君子,甚至推为国花。我亦爱兰,但对兰的了解却是肤浅的,远没有达到会品、会识、会赏、会种的境界,也少有林下访美、幽谷寻芳的雅致。
今天是周末,应我之约晖、珊等又来做登山运动。徒步登庐山的栈道有三十一条之多,但因每周都登山,哪里都走过多次,今天我们选的登山路是庐山东门的三叠泉栈道。
由于我们登山是工作之余的休闲,一路上我们不如特意来游赏庐山绝胜——三叠泉的游客走得快,徐缓中颇为消遥自在。几人才登二、三百级台阶,猛然心神一爽,一脉醉人的清香,随阵阵甜润的山风扑面而来,“清芳脱然至,飘逸王者香”。珊一声惊呼,说是寒兰,人已向路旁掠去,我及晖君也紧紧相随。
此外紧邻李白读书堂明遗址,自清后读书堂下移至双溪桥边,这里早有修竹、乔木、蒿草葳蕤。我们援竹拔草,缓缓行去,香气便越来越浓,林壑也越来越幽,“芳熏百草同染臭,怀藏岩壑倍添幽”。行到二百余步,有一悬崖耸立眼前,半米高外一株兰草从崖缝中破石而生,碧绿胜染如翠叶弯刀,舒展有致,典雅脱俗,神韵撩人,只是不见花。珊小心翼翼地拔开兰草,只见五枝短长不一的兰花,娴雅淑美地开着,五枝“春到江南绿涨醅”的淡绿色的茎,晶莹剔透、如玉藕、如凝脂,托着几瓣有些微粉花蕊,像笑口一一张开,十分的朴素合体。高洁而谦逊,优美而含蓄,细秀而绚丽,婀娜而轩昂,巧粉生姿,流美溢香,可爱极了。晖伸手想采,珊一把推开他道“‘草木有本心’,你、你、你!要干吗掐灭一脉脉春心呢?想采了自芳,还是赠人呢,可谁又是素心人?”我听了心儿不禁一颤,是啊,谁是素心人呢?是你、是我、还是他!
珊不愧网名中有个兰字,我们后来的登山途中的所说的全是珊在话兰。
珊告诉我兰科有二万多种,在我国也有几千种,品种有春兰、惠兰、建兰、寒兰、墨兰、箭兰、兜兰、风兰等多个品种。兰花不同的种属、开花的季节也不同,兰不避冬暑,不仅四季有兰,几乎每一候都有兰花。兰是“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最好诠释,兰素有“花中君子”,“天下第一香”,“幽谷佳人”,“香祖”之雅称。兰之美、兰之幽有“品、姿、色、香”四绝,她的确是清雅有韵、静谧传神、卓姿摇香。
品美:兰花她内敛而含蓄、藏匿细草之中,不炫耀、不招摇,高洁而谦和,脱俗而慷慨,不因清寒而猥琐,不为僻远而改节,“叶立含正气,花妍不浮华”,“幽香在空谷,何须向世俗”,“即生幽野经,且任时序改”;“吐秀于林峦,飘香于草丛,一任荣与枯。”“含雨露之津润,吸日月之休光”,自俱寸寸报春心。“竞岁无人采,含熏只自知”。修然世外鹃鹃自爱,素心幽独不染纤尘。
姿美:兰花,花姿似蝶蛱,舞之胜凤翔;兰叶翩如剑戈,飞碧流美,雍容而质朴,不媚流俗,俱荷蓉之风韵,无牡棠之俗状,柔美不衰弱,无水仙之病态,“密不簇枝,苍然可爱;瘦不减翠,秀玉醉春”。既无桃李争艳之喧嚣,又胜霜菊斗寒之冷寂。有松之叶、竹之节、梅之韵。
色美:兰花朴素清雅,“闲似文君春鬓影,清如冰雪藐姑仙。”“应从风格推王者,岂仅幽香足以传”。兰花无论是春香还是秋香,颜色均呈冰清玉洁之态,质朴而俱素心。或清白、或素黄、或淡粉、或嫩绿,无不质朴生真意、自然呈仙风,淡淡心性本胜菊,别有怀抱与谁同?
香美:“夫兰当为王者香”,兰花之香具有“清、幽、远、久”四大特点,清气不浊。孔子曰:“幽而纯正”。暗香袅袅远近可闻,熏风久漫空谷生馨,幽芳自有报春心。馥馥不让月中桂,浓郁更胜雪下梅。有桂之高洁,无梅之孤寒。香气浓而不腻,香味重而无异臭。据说这是目前人工唯一不能合成的一种自然芬芳。当你浸润在兰香袅袅的氛围下,如对胧胧之淡月,如临汩汩清泉,修身世外不复尘凡。
一路上我们赏兰、说兰,珊的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里:幽香倚天意,素心知何人?
走过一生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人的一生,就像是天地间的蜉蝣,沧海中的米粟,渺小如同是惊鸿一般的短暂。时间在举手投足之间,生命就已灰飞湮灭。
假使生命是在一片混沌中,在一种无知中,悄然逝去,了无牵挂,也算是一种幸福。可人偏偏不愿安静地死去,人有一个比其他动物更加发达的大脑,人总是在时时刻刻不停地思索着生命的意义。即使明知将在无尽的思索中耗尽生命的烛火,却仍前赴后继,永不停息。
中午,在餐桌上,妈妈突然问我一个很老套却又很沉重的问题--一个人到底是生活在痛苦中还是快乐中。我想,这是个政治问题,于是,我思索了片刻说,:"要辨证地去看待,我认为一个人是否生活在痛苦或快乐中,完全取决于这个人的性格和心情。一个悲观主义者与一个乐观主义者的观点必定大相径庭。"本以为这个答案会使妈妈很满意,没想到,妈妈只是平静地又问:"如果只能在二者中选一,你会选哪一种?"只能选一种?我不得不仔细小心的想了许久。
耶稣曾说过:"人,从他出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注定要承担痛苦"。这句话有些道理,但,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是一直生活在痛苦中的话,那么这个人的生活就会毫无意义,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向其他人证明自己,一个给自己的生命作诠释的过程。既然已经生存在这一个"痛苦"的世界里,又何必再自寻烦恼,压抑心情呢?生活还要继续。
我一直认为,人进行思考是有条件的,而不能被称作是普遍意义上的"精神食粮"的。即使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他也不可能在没有丝毫物质基础上凭空进行思考。只有当一个人已经吃饱穿暖之后,他才有余暇,才有精力去回顾自己过去的生活,并与他人作比较。所以,大多数认为自己生活在痛苦中的人,其实本身并不痛苦,只能是茶余饭后时聊以慰藉的无病呻吟。
于是,我选择了后者,当我把理由告诉了妈妈后,以为自己答得已经很深刻了。可,妈妈只是微微笑了笑,然后缓缓地对我说:"如果让我选,我也许会选择前者"。
我愕然了,我想穷根究底地问个明白,可妈妈只说了一句:"也许是时间的差异吧"。
我明白,我和妈妈的生活阅历显然不同,大人们的世界一定很艰难。社会、家庭以及他们个人给自己施加了太多的压力。而对于我们,这种压力并没有这么大,所以,也许我们无法理解生活是痛苦的。
我逐渐意识到,关于人生的话题,我还没有足够的资本去谈论它。但,我知道,这世上有太多的不如意,有太多的困难难以克服,而我们所应做的,就是把一次、两次珍贵的快乐收集起来,给未来预约下一段美丽的回忆。
生活就像是一张滤纸,虽然痛苦的事会有很多,但经过了细细的过滤,最终,生活留在滤纸上的,就是我们时时期盼的快乐。
曾经的冤家注定是我今生的最爱
那晚因为一时汹涌而出的灵感,而一气呵成一篇自觉质量不错的稿子。抬头,已是凌晨一点,居然没有丝毫的倦意。冲杯不浓不淡的咖啡,站在窗口望着灯火通明的城市,远处的霓虹忽明忽暗,像萤火虫儿在成群结队失意地徘徊。
凌晨三点,我终于带着隐约的倦意进入了梦乡。梦中没有心仪的女孩儿,只梦见高大雄伟的建筑和阴森恐怖的城堡。
睡意正浓之时,我被一阵清脆的钢琴声无端地吵醒。睁眼,时钟刚好指向六点。我还真不知道在我居住的单元里什么时候出现了钢琴精灵(这么早就开始弹琴不是精灵是什么)!莫非是对门昨天才搬来的那个黄毛丫头?呜呼哀哉,如果是真的,以后的日子可不得安宁了。我轻手轻脚顺声音寻去,果不其然,钢琴声正是从我家对面传出来的。
有没有搞错,这么早就制造噪音。我很不高兴地按响门铃,钢琴声嘎然停止,接着是拖鞋由远而近的踢哒声,门开了,我还没等看清来人的容貌就听到一声女子的尖叫,然后狠狠地骂了一句“无耻”,门又“砰”地关了个严严实实。这时我才惊觉,上身光着膀子,下身只穿了个裤头的我是何等不堪入目,难怪开门的女孩惊惶失措。呵,明明是我被打搅,这下搞成了我无理取闹,险些被扣上了非礼的骂名!一阵折腾,睡意全无,一个女孩子,又不好对她动粗,无奈,忍了。
早晨七点半,我准时出门上班,巧的是对门的女孩儿也出门欲走的样子。我故意在锁门的时候磨蹭了一会儿,让她早我一步下楼,我尾随其身后。嘿嘿,一边欣赏着她窈窕的身段婀娜的背影,一边吹着陈腔怪调的口哨洋洋得意。她突然站住,转过身来对我说:“不许出怪声!”“怎么?自娱自乐也不行?”我反驳。“你在前面走”,她命令。“切,懒得与你计较。”我与她擦身而过,闻到了淡淡的化妆品的味道。出了楼口,我们分道扬镳,甚至连头也没有回。
九月,阳光依旧明媚。办公室的同事捎给我一张取款单,我注目一瞧,是一篇稿费的取款单,数目足够我一顿大餐了。我借机请假。上班时间可以在街上闲逛真是一件很自在的事情。我边走边盘算着怎样用这笔钱潇洒,心情格外的好,怎么看路边的树木都泛着秋的魅力。
不知不觉来到邮局。服务窗口里面是位年轻的姑娘,我正庆幸邮局终于革新换面,工作员由原来笨手眼花的大妈换成了伶俐漂亮的美女。定睛再一瞧,原来正是早晨害得我走光的那个女孩儿。她也同时认出了我,接过来取款单瞧了瞧,什么也没说,就在电脑上熟练地敲击,看过我的身份证后,把钱款递给我。我们第一次近距离地正面相对,我居然不敢抬眼看她,一心只盯着那几张百元大钞,生怕丢了似的。
出了邮局,心里竟然有些慌乱,暗骂自己是个没用的东西,一向习惯于在女孩面前甜言蜜语、如鱼得水般辗转的我为何在她的面前变得像老鼠一样匆匆地逃窜。
我给阿T打电话,他是我的哥们,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儿我们总要对饮小酌。当我征求他意见时,这个家伙居然一改往日粗粮酒馆的作风,非要去西餐厅潇洒潇洒。那纯粹是一个花钱买浪漫的地方,别指望着吃饱喝好。我本想拒绝,可阿T却不等我反驳就挂了电话。
晚上八点,我们在老地方见面,这小子居然还带了个新认识的女友。长的并不漂亮,只是皮肤很白,古典的披肩长发。也许西餐厅根本就不是三个人一起来的地方,看着她俩旁若无人地眉来眼去,我只好假装欣赏餐厅里别致的设计和缤纷的摆设。
我正在心里暗骂阿T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时,西餐厅里却响起了悦耳的钢琴声。我朝声音的方向望去,刚好能看到弹琴女孩儿的侧脸,那不是别人,正是我家对门新搬来的那个冤家。真想不到,她还会利用业余时间到这儿挣点外快。
这次终于有机会细细地打量她。她穿着一袭浅蓝色的长裙,戴着蓝色的心型水晶耳坠儿,头发扎起来,一双纤细的手在琴键上肆意地跳动。我忽然觉得她有点漂亮,至少比阿T的女朋友强。我或许根本就没有听她在弹什么曲子,我只是借着餐厅里微弱昏黄的灯光把她的容貌和身材贪婪地尽收眼底。
阿T和女友打情骂俏地要去看午夜场,黑灯瞎火的准干不出什么好事。我让他们赶快走,免得最后排最隐蔽的绝佳角落被别人占领。他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再待会儿,反正回去一个人也是没意思。
阿T走后,我仍然不动声色地品着红酒,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溜走。我懒散地靠在花雕实木的椅子上,迎来了一对又一对快乐而亲密的情侣,看着他们甜蜜地耳鬓斯磨,心里真有些忌妒。
午夜11点,冤家终于停止了弹奏,我的神经也突然由萎靡变得一振。她把钢琴用漂亮的碎花布蒙好,向我翩翩走来,原来她早就发现了我的“窥视”,加上早晨的恶作剧,莫非要兴师问罪来向我讨公道吗?
“阿方,怎么一个人?”说完她掩嘴暗笑,我差点儿被她气个倒仰,她一定是在邮局里看到了我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我大名叫方世刚,虽没有方世玉的侠义气概,可也不能与李春波口中的那个村里的姑娘相提并论啊!
我正欲与她急,刚好对面走来一位年轻的男子。他一把抓住冤家的胳膊,看到我似乎欲语还休的样子。我努力猜测来者何人。冤家用力地甩开了他的手,“你还来干什么?我们完了,以后你别再来找我。”声音号啕,极具悲伤的表情。他再次伸手想要做什么,在这个时候我要是再临阵退缩也就太不男人了,我学着古往今来的英雄们见义勇为的架式向前迈了一步,挡在冤家的前面正对着那个男人说:“你要干什么?”那男人一副吃惊的表情,犹豫了片刻干脆一抖手,扭头走了。
周围看热闹的人都眼巴巴地以为会有一出绝佳的好戏,没想到被我大义凛然搅和得提前收场了。她擦擦眼角的泪水,似受伤的羔羊,很小声地说:“陪我出去走走行吗?”我突然被她的可怜而温柔的攻势击得溃不成军,惟命是从的样子。
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小商小贩早都收摊了,只剩下几对搂搂抱抱的情侣和疾步如飞的赶路人,再有就是我俩,煞有介事又中规中矩。
她说想不到你还是一名作家。我说别太夸张,写几个字就能叫作家?她说有机会让我看看你的作品。我说这个没问题,告诉我你的邮箱,我发到你的邮箱里。她说我不经常上网的,因为网络上有太多像你这样的色狼哟!我吹胡子瞪眼做凶神恶煞状,她终于破啼为笑,笑声像银铃一样充斥我的耳鼓,在记忆中像永不消失的电波一样牢牢锁住。
我没有问她刚才来的是什么人,傻子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日子在来来往往中很快度过,我们的交情也像春天的花木一样悄然泛绿。曾几何时我们成了要好的朋友。她总是约我去逛街,在五光十色、款式各异的服装海洋里往返于试衣间和展示镜前,然后听我对她的穿戴品头论足。我们买了价格不菲的生猛海鲜,去她家里学着天天饮食装模作样的煎炒烹炸,而笨手笨脚的我们居然被一只活力四射的螃蟹在我们面前明目张胆的逃之夭夭,她作痛哭流涕状的求我一定要在天黑前把这个亡命之徒绳之于法。
假日里我们会坐很远很远的公交车只为买一只正宗的麻辣鸡腿。我们会在雨中踏着泥泞的路面来到湖边欣赏湖中涟漪荡漾的波纹。日落黄昏,我们会在湖边流连,欣赏鸟语花香。她就像上帝派到我身边的一个美丽天使,在她的陪伴下我过着快乐似神仙的日子。
第二年四月,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夜晚,我们一同回来,门前,默不作声地倚着一个男人,是他,那晚纠缠过的那个。
他上前向她小声地解释着一些什么,我巧妙地绕开,不想给她增添过多的压力。她笨拙地打开门,他跟了进去。
我回到家里心情有些落寞,甚至开始提心吊胆,我想过去看她,我不知道在她心中,此时到底谁是多余的人。她的房间里很静,静得有些出奇,我多么希望自己有一双透视的眼睛,我开始卑鄙地想去窥视。
我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慌乱的心拎着几只苹果去敲响她的门,我居然愚蠢地问她是否需要帮忙,问完我就后悔了,我太高估自己了,因为那个男人从屋里慢慢地走出来站在她的身后,面向着我,样子非常的潇洒,大有胜利归来的架式。她没有接过苹果,小声地拒绝我,她居然连抬头看我的勇气都没有,那时我就知道了,她向他妥协了。
我煎熬地度过了夜晚,在疲惫中醒来,那日阳光依旧明媚。我迫不及待地穿好衣服欲去敲冤家的门,然而我刚出来就发现我的门前安静地放着一只信封,里面有一把钥匙和一封简短得不能再短的信:我还是原谅了他。这是房门的钥匙,房租到年底,租期到了,你帮我退了。小茹。
随后的日子沉迷而懒散,我把心情都写成了文字,题目拟为《永失我爱》。不错,在我们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我尝到了甜蜜的滋味。我非常后悔的是我还没来得及向她表白,她就离开了我的视线。我不知道我们这段相处是否可以称为恋情,可当我失去她之后才发现,原来我是那样的依赖她。可这一切都已成了转瞬即逝的故事,陪伴我的只有无尽的相思和无奈的惆怅。
八月,《永失我爱》正式出版。
又是刚刚拿到稿费的夜晚,同样是和阿T一起喝酒,不过这次轻而易举喝得烂醉如泥。我撑着摇晃的身体艰难地向家走去。同样的街道狭窄杂乱,同样的楼梯阴暗潮湿。隐约中看到一个纤细地身影在我的家门前来回地徘徊,我定睛仔细地瞧去,正是我日思夜想的那个冤家。我似被当街拨了一盆冷水,一下子清醒过来。
她的样子依旧如初,脸蛋儿上有我想象的怜爱,她的眼睛微肿,眼角仍然有未干的泪水的痕迹。她怀里捧着一本书,那本书分明是<永失我爱>。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三步并作二步的跑上前去,一把搂住小茹,生怕她再从我眼前溜掉。后来她向我讲了她的全部故事。那个男人是她的大学同学,她很爱他,他却朝三暮四,她警告过他,他无动于衷。她不再忍受,逃出了他的视线,她想开始新的生活。她租了房子,恰巧就在我的对面。后来那个男人屡屡受挫,他想起了温柔的她。他再次找来,在她面前忏悔,决心痛改前非。她相信了,本来她已是他的女人,还能强求什么?再后来她终于看清他的真面目,他的身边总有许多女孩子,她始终都是他身边的一朵花,而永远不能成为整个春天,偏偏,她对爱情视为珍宝,不容许有些许的践踏。她的心已死,不想见任何曾经的朋友,尤其是我。于是她逃离了这座城市。直到在一个星期前她看到这本书,她读懂了我的心思……她想知道我对门的房子是否又租给了别人,如果没有,她想续租。
我不在乎她的过去,她是我心中需要呵护的小鹿。我告诉她,对门的房子已经被房主收回,不过我的家里倒有足够的空间,只要你做了这间房子的女主人,连房租都免了。
她呜咽着在我的怀里。明天的阳光一定格外明媚。
人淡如兰
兰,素洁馨香,淡且雅致。
人,千姿百态,静而繁复。
淡淡的花香。他将散着淡淡芳香的兰花送到她手中时,溢满她心中的除了花香,淡淡的,还有很多很多......
淡淡的微笑。孩子见到陌生人,总会藏在大人的背后,然后悄悄地露出半边脸,淡淡的,笑意自然地从嘴角、眼中流露出来。
淡淡的心境。不会有成就大事时的兴奋不已,不会有奢望不及时的痛苦不止,心底流淌的是一道透明的清泉,静静的,轻轻的,带着些许的凉意。
曾几何时,一直躇在生命低调的位置,淡然的生活方式让人看了于心不忍,安静地说,安静地笑,甚至安静地哭,这是不是一种心灵的空淡寂廖?生活中没有人不让你高兴。至少我还能够享受美味的早点,还能写东西打电脑,还能感受美好的景物,和盲人比我还能看,和聋人比我还能听,和植物人比我还能感觉。所以我感谢生命,感谢生活。给了我如此淡雅的心怀。
兰,在它到来的季节释放着沁心的馨香,绕开了世俗的馥郁,隔绝了百花丛艳丽的侵袭,以孤独的姿态坦然地舒展在阳光下。花开,雨也来了,温情的滋润,凉爽,淅淅沥沥,是甘露。连风也舍不得吹得太猛,生怕吹散了风雨中轻淡的,香。连雨也舍不得拍得太重,生怕拍坏了风雨中安静的,兰。
纵然再淡的心境,也会有痛苦的纠结。其实,真正的痛苦是说不出来的,当你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痛苦,你就再也不想诉说了,能说,还说明你不那么苦。至少你还能够说出来。所以,辛弃疾说: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在难能可贵的平淡中,临走,我拿起他床边的那束兰,洁白的兰。握住,像握住美丽珍贵的记忆,还有好多好多往事......每当花开时节,素雅的兰花带着清香萦绕鼻间,缠扰安详沉睡了整整一季的守花人。
人的一生最好只选择一种生活。人是奇怪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快乐,但真正能够享受它的人并不多,因为我们忙碌,因为我们囚缚于所谓的工作与目标之中,终日为得失耿怀。其实,得,要先舍;而舍,终必得。淡然释怀的心态才是快乐之本。一位在集中营等待死亡的女孩子在日记中写道:天空还不曾定量分配,我很快乐。感谢上苍,我们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而且没有即将死亡的阴影,然而我们为什么还要在焦虑、烦乱中打发那永不重复的岁月呢?
生命中常有我们热切寻求的东西与自己失之交臂,一味强烈偏激,直至临终,回头翻翻生命的帐本,才幡悔悟我们曾经错过了什么。
一生无所求,只祈望在有所作为的青春盛年和无悔人生的迟暮里,生命最后一丝光芒隐没之时,能坦然面对那冉冉升起在地平线上的红日说:心淡若兰,兰喻世事,事成于人,人淡如兰。
文/书蕴 转自:小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