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容若文集》★纳兰容若---杂文、评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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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 本文作者

2013-3-13 阅读 352 约 55分钟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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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唾面自干

  娄师德,字宗仁,郑州原武人。他深沉而有肚量,具大将风范,当上纳言,宰相之后更是谦恭有加。

  娄师德谦退宽容,曾经使狄仁杰惭愧感激,狄仁杰当上宰相是娄师德暗中推荐的,等到他与娄师德同局宰辅之列时,便有些轻视他,多次试图排挤他到外地任事。师德心下明白,也不点破,也不责怪,泰然置之。倒是武则天察觉到了,便与狄仁杰有了如下一番对话:

  “师德贤能吗?”

  “做将领谨慎守城,至于贤能,臣不知晓。”

  “师德知人吗?”

  “臣与之同列为官,未发觉其知人。”

  “朕之所以重用你,便是师德所荐,亦可以称作知人矣。”

  狄仁杰非常羞愧退下,感叹:娄公美德盛大,我被他盛德所包容,所以看不到它的边际啊!

  娄师德的胞弟升任代州都督,出发前娄师德嘱咐他说:“我从小就没有什么才能,已经位居宰相了,如今你又得了州牧。你我侥幸占据高位,人家会嫉妒的,这事怎么了得?”弟弟说:“从今以后,即便是有人吐唾沫到我脸上,我也不会去争吵,自己擦掉便是,总部会为兄长添忧虑了吧?”师德说:“这恰恰是我担忧的,那个人向你吐唾沫,是因为冲你发火,你若擦掉了它,便是触犯了他,火上浇油了。唾沫不擦会自己干的,不如笑着承受它。”弟弟辑拜:“谨受教诲。”

  这便是唾面自干的佳话。

  史话或者闲话暂且不提,娄师德的谦恭可见一斑。他在位的时候,加之勤勉,做过不少好事,在那个周武革李唐的特殊时代里,始终保持功名,受人推重。唾面自干不是一班人能做得到的,娄师德却做到了。一般人擦掉不去争吵就已经很不错了。而人,有些或者有时是很不讲道理的,你唾了我,我若连擦都不敢去擦,倘若你便得寸进尺,再唾我或者打我,我该怎么办?难道也让你一唾再唾,一打再打吗?

  这样的问题,鲁迅先生却是看得最为透彻。先生在《一点比喻》中曾经引用过这样的一段话:有一群豪猪,在冬天里,想互相利用体温来取暖,紧靠起来了,但他们彼此又觉得刺的疼痛,于是乎又散开了。然而温暖的必要,使他们再度靠拢了,却又吃了同样的苦头。他们在这种两种困难中终于发现彼此之间适宜间隔,以这距离,使他们相安无事。有不守这距离的,在美国就叫:“keep your distance !”鲁迅先生的深刻在于他紧接着又说道:但即使这样叫,恐怕只有在豪猪与豪猪之间才有效力罢,因为他们彼此守着距离,原因是在于“痛”而不是“叫”。假如豪猪们之间夹杂个别的,没有刺的,则无论你怎么叫,他们还是会挤过来的……受伤的当然要受伤,但也只能怪你独独没有刺,不足以让他们守定适当的距离。

  当我明白了这番事理,对先生的佩服也就上升到了极致。

  看来谦逊忍让的确是一种美德,但对于有自卫能力的即“有刺者”才能适用。否则,你根本就没有刺,无力反击自卫,还谈什么谦让,只能落得个可欺可凌的可怜虫下场!但对于有刺无恃的有力者来讲,应多讲点谦让,必要时甚至来个唾面自干,籍以减少不利于共同事业的不必要的争斗,修身养性如斯,也不失为一种美德了。

【偏不生气】(自勉一章)

  一个人想做到从不乱发脾气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在遵循着平衡原则。生态不平衡,反作用于人类;人的心理不平衡,则会出现或大或小的问题。在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里,每个人均会或多或少受点气,而如何艺术地处理这种“气”,真的是门学问。

  誰给你气受就把气撒在谁身上,原璧奉回,这是最勇敢的方法,汉武帝嘴角翕动了一下,司马迁就大难临头被施宫刑。但司马迁如何生气?他所受的“气”如何原璧奉回?我们应该感谢司马迁忍下了这口气,不然,他不会留给后世无韵之《离骚》--《史记》了。事实上,对于这点,我们理解得很深刻,因此也很少有人尝试用这种最勇敢的方法去以卵击石。

  我们通常最擅长的是转嫁这种“气”,且因人各异。假如你是领导,在上司那里受了气,就把气撒在下属身上;假如你是个职员,在工作中受了委屈,便把气撒在老婆孩子身上。这实在是一种无能的表现。这种恶性循环正应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做惯了奴隶的人一旦做了主子,则比原来的主子更变本加厉”。社会若此,世风日下。

  康德说得多好:“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哈!真不愧是在哲学家!乍看这段文字,犹如吃了人参果,每个毛孔都有说不出的舒坦。是啊,生气有什么必要呢?照康德话来看,只有自虐倾向的人才会去生气的。话虽如此,真正做到谈何容易,既使贤哲如康德本人,也不会从来没生过气吧?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些启发的,也就是受了气应该学会自我排遗,让“气”既不损人,亦不害己。

  不过,生气终究是因为有人犯了错误,如毫无原则地一律自人消化,那岂不成了阿Q了?--有人仍是会耿耿于怀的。那就做点有意义的事吧!“愤怒出市场信息诗人”,有韵之及无韵之的《离骚》均是在愤怒之下写成的鸿篇。做不了这个,那就做点公益劳动,去亲近大自然,或者给你爱的人或爱你的人一个微笑,这全是很有意义的事,全都比生气好,你高兴了,那个存心或无意让你不高兴了人目的岂不是达不到了吗?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怎样生气?有人一本正经对你说:“不生气是最高境界。”做不到?那就少生气,中医说:“怒则伤肝”。有句话听说过没有?“牢骚太盛防断肠”嘛。故曰:不气不气真不气。

岁月带走的,你还记得吗?

  (一)开水

  大约十几年前,矿泉水,纯净水之类的在市场上还是比较稀罕的事物。那时自来水也就是1毛钱1吨,如今买一桶纯净水的价钱在当时足以淹死一栋楼的居民。那时候的我在家就喝开水,在学校就喝过滤水。下课铃声一响,孩子们便如万马奔腾直取龙头,如小鸡扑向食槽般欢快---------也没有见谁得过肠道病。可是如今的孩子呢---------------上课的时候不要发出这样的声音!

  几年前,曾掀起过大规模的水战,其中就引发了一场有关喝纯净水究竟对人体是否有害的争议。最后闹腾到我看了半天的报道仍不知所云,弄不清到底是媒体压制了真知还是暴利左右了舆论。据说后来有精明的商家推出了一种添加剂,可以加在纯净水里恢复被过滤掉的种种微量元素。呜呼!这不是在消遣咱们吗?

  商业元素已经越来越放肆地侵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它可以毫无愧色地玩弄大众于股掌之间。今天,受时尚生活引导的我们已经如愿放弃了喝开水,那么,明天,我们将放弃些什么?

  (二)火柴

  安徒生如果能活到今天,他的童话一定会这样改写:天亮了,一名手里攥着一大把一次性打火机的小女孩冻死在街头……

  人们曾经在保存和携带火种的方法已被一种日益廉价而简捷的方式所取代。火柴让位于一次性打火机。日益繁忙紧凑的生活节奏已经不能再容忍这样的繁琐过程:开匣子-----取火柴-----关匣子-----擦着-----点火-----用嘴吹灭或者甩动手腕将火熄灭-----扔掉残骸。如此这般,点一支香烟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

  (三)钢笔

  很多年前,那时在口袋里别一支钢笔的是中学生,别两只钢笔的是大学生,别三支钢笔的是修钢笔的。侯宝林的相声里面曾经这样说过。今天,人们兜里别了几支笔?

  在那个时代里,口袋中的笔的数量、品种是人们判断以及显示个人身份、地位的重要标志。如今,知识有了更为丰富的表现形式,手机、商务通、手提电脑已经逐渐取代了它的地位。上衣口袋里插钢笔的生活细节早已悄然谢幕。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穿中山装的人毕竟越来越少了。

  (四)手表

  这多少是个悖论:在时间被大量浪费还最无所谓的那个时代里,人们对计时器的热情远远超过了对时间本身。而在时间就是金钱的今天,手表倒是从大多数人的手腕上消失了。

  可以向我们传达时间信息的物件实在是太多了:钟表、电话报时、手机、电视机屏幕的右上角、电脑显示屏的右下角……比起它们来,曾经被人们倾注了异乎寻常热情的手表也就自然会被冷落了。

  (五)罩子

  那是一个人们似乎成天忙着做罩子的时代。沙发,罩上;缝纫机,罩上;电视机,罩上;餐桌书桌统统罩上……人们怜惜地把自己钟爱的东西罩上罩子,一厢情愿地希望它不朽。

  今天,我们终于可以欣慰地说,大多数罩子,尤其是电视机上面那块莫名其妙的罩子,好歹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隐退了。如今,还有谁买回一大彩电,一本正经给它罩上罩子?其可笑程度快赶上给维纳斯披一坎肩了!

  以电视机为首的一大批家居覆盖物的淡出,实际上传达了当代人的真实心态:这是一个扎扎实实生产“芯片”的年代,直奔主题要记牢,样样东西勿要罩。

  (六)手帕

  在那个没有多少隐私的时代里,手帕是属于人们为数不多的隐私之一。

  那时,每个城市人的身上都带着一块或干净或肮脏的手帕。大人们身上带,孩子们胸前别。现在,几乎每个城市人的身上都会带着一包面巾纸什么的。

  与轻飘飘的一次性面巾纸相比,手帕所蕴涵的古典浪漫情怀是不言而喻的。丢帕-----拾帕-----还帕,起承转合,才会有才子佳人一咏三叹的永传佳话。很难想象那张生会傻呵呵地将崔莺莺丢下的一包面巾纸当成一个“彩色翎子”接过来。

诗人与女人

  诗人好比一棵白杨,没有风的润色,怎能高谈阔论?树附风声,风依树起。看到树上跳跃着一群光明的鸟,我们能读出风的意蕴吗?女人仿佛一颗露珠,没有太阳的垂青,怎会光彩照人?因诗人而灿烂而永恒,每一颗在古典天空下凝成的晶莹,都让后来的牛羊看上整整一个早上。

  翻开诗三百的第一篇,就是关关雎鸠悦耳,就是窈窕淑女怡目。我们可以想象,在那个心地纯正思想专一的时代,当唯美的诗人遇上纯美的女子,当水波摆渡起炽热的目光到河之洲,连青荇都为之激动,连梦境都挤满了琴声。女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人歌着适我愿兮,走近了美丽。

  古代的女人妍姿巧笑,和媚心肠,诗人便和栖息在水中小洲上的禽鸟一起延颈鼓翼,悲鸣相求。当诗歌选择女人,当女人走进诗歌,诗人便玉树临风了,所有的树叶都在押韵,所有的枝条都在抒情。“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曹植《美女篇》),女人顾盼之间,启迪了诗人的灵感,女人的光华滋养了诗歌的生命。

  佳人慕高义,诗人寻美易。随便打开一篇明清才子佳人小说,我们不难发现:那些迂腐穷酸的才子都被大家闺秀抢购一空,会吟两句酸诗不逊于今天拥有一座花园别墅。那里面的女人是幸福的,她们的眼睛删掉了诗人尴尬的现在,因为她们选择的是诗人的将来。拈出四句顺口溜可为佐证:“诗词往来互爱怜,私定终身后花园。小人拔情情更笃,奉旨完婚庆团圆。”这是那一时期小说公式化的抒情,也是那一时期女人千篇一律的幸福。

  女人选择了诗人,也就选择了永恒。苏小小的江南从此平平仄仄,平平仄仄的雨脚是千年才子寻美的步韵,连玲珑的角檐都是一首轻盈的绝句。西子的香溪从此浅吟低唱,吟咏起一路的风物与风华,润泽了多情诗人一生的灵感。

  瑶色行应罢,红芳几为乐?女人如花,花期太短。生命娇艳时她们歌尽桃花,舞低杨柳。可花无百日红,红衰翠减后的伤感熏染了诗人的诗篇。“熏笼玉枕无颜色,卧听南宫清漏长”。(王昌龄《长信秋词》)我们的诗人为女人而歌为女人而怨。这,在视女人为饰物的阶级社会里,不吝于无声处的惊雷。诗人用诗歌征服了女人,女人用坚贞回赠了诗人。

  跟苏东坡颠沛流离的侍妾王朝云不到三十便化蝶而去,苏子哭道:“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女人不幸诗人幸,话到沧桑俱悲痛。当四面楚歌的项羽不能保护虞姬的美丽时,“虞兮虞兮奈若何”,跃马疆场的西楚霸王竟呜咽悲歌出一曲千古绝唱。一种五颜六色的小花自此从嗟虞墩(虞姬的墓地)开向了大江南北,亮丽的色彩擦亮了辽阔的穹天。

  与古代诗人相比,现代诗人狂妄至极放言无忌:“假如我占领了整座城市,而这座城市中没有你,我为什么要占领这座城市?”面对一座空城,他们也只有拔剑四顾心茫然了。他们中气匮乏的呐喊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写一首诗作一篇文就可以中状元娶皇帝老儿闺女的时代早已过去。是“时不利兮骓不逝”吗?还是诗之消化不良兮?美人如花隔云端。现实的窘迫只能让诗人远远地想象,从格子里爬出来的诗人一脸的幸福。

  有一位诗人,他娶了一个非常现实的女人。婚前他戏称这是一种互补,互补的婚姻最牢固。婚后诗人穿上围裙,投笔从厨,诗人美其名曰“体验生活”,诗人的生活没有诗,诗人的夜里只有梦。

  第二年,诗人妻子生下一女。席间朋友力邀诗人口占一绝。只见那位诗人的喉结一动一动,清晰着酒的脚步。当高脚杯口在桌面上画不出一个点一个圆之后,诗人大发的诗兴只有一句:“我的女儿,这是世纪末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唯一的杰作。”说罢,诗人伏在桌上咳嗽不止,抬起头时已经泪流满面。

随想手记

情诗

  年少的时候,和许多自以为是的少男少女一样,我也写过许多的情诗。这些诗句在数年以后让我自己感到好笑,浑身上下不自在,就像是谁在柔软的棉被下放了几颗尖锐的石子。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弄不明白,那些破坏诗歌的石子,究竟躲藏在文字的那个角落里。

  最近,我又偶尔翻起那些“年少之作”。这样做,我并不是要重新来检讨自己,我只是想借机清理一下思绪,想在喧闹的年月过后,用一种相对冷静的眼光来看一看水在沸腾多年以后的颜色。

  在一首题为《赠Tunney》的短诗中我写到:今夜/是谁在远方/为我哭泣/抚摸着婚礼上的红筷子/想起了记忆中的黄蝴蝶…..这样的诗句是我年少时候最为典型的抒情方式。读着成百上千的这样的诗句,我一方面感动着自己曾经的敏感和冲动,一方面终于发现那些情诗的病症:矫情、冒着傻气。

  但是,如果没有矫情,如果没有“红筷子”“黄蝴蝶”这样的意象,如果不大肆渲染那份失落的哀伤,情诗又该怎么写呢?

  看来,我从来就不善把握那些鲜艳华丽的辞藻和流动变幻的心思。“红筷子”的“红”,以及“黄蝴蝶”的“黄”在多年以后,不仅成为我青春的反讽,而且再一次验证了我不是一个适宜抒情的人,我也并不擅长情诗的写作。

长与短

  整理旧稿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年少的时候写在纸片上的三句话。一句是,“最长的鞋穿的时间一定最短,因为它被一双最长的脚穿着”;一句是“最短的脚走的路可能最长,比如时针”;还有一句是“最意味深长的是一句话而非一部长篇小说”。

  那些话是我几岁时的思绪?是什么事物触动了我的“长与短”这对矛盾的冥想?除了这句话,当时我还想了些什么?却不得而知了。

  这三句话无疑是我年少的时候天真无邪的傻话,前两句可能是偶然的发现,第三句则是狂妄的断语。但是我丝毫不会为这样的“武断”而羞愧。反之,当时光掠去我的纯真、敏感和冲动,我感到一种遗憾。

乡愁

  乡愁是一种病。

  就像伤寒之于美人,关节炎之于劳作者,冠心病之于高官者,乡愁之于诗人无疑是最常见的病。

  乡愁比所有的忧愁要轻,乡愁太抽象了,所以必须借用家乡的河流,老屋的破碗,榕树下的黄昏做喻体。然而无论采用多少种修辞,乡愁都无法具体加以体现。乡愁怪异的香气永远只能珍存在诗人内心隐秘的果核内。乡愁的气息一旦打开,也就随风飘散了。

  乡愁是不治之症。

  诗人永远也找不到他心中的故乡,诗人的故乡永远是空泛虚无的“异乡”。诗人在深夜眺望过河的对岸,以为那就是故乡了。天亮时他乘船登岸时却发现,原来昨夜坐过的地方,才是乡愁的栖息之处。

  原来,乡愁犹如空气,无所不在。

水乡的女人

  周庄,是很早就令我神往心仪的地方,听说它以江南水乡特有的灵秀风景闻名遐尔,故而一直吸引着国内外游客纷纭沓至。在我的想象中,那该是一个透着灵逸、幽静的世外桃源,那里的女子也必定如诗般精致玲珑,如水般透着灵气。

  去了以后,才发现全不尽然。小镇,相当热闹,古老的巷子里铺着青石板,人头攒动,熙熙攘攘,让你很难有时间去静下心来体味此地的韵味,只能随着人流往前挤。一路上没有找到明眸皓齿,纤巧柔弱的阿娜女子。倒是巷子里边的店铺里,古铜色肤色的女店主们卷着袖管,系着围裙,忙得不亦乐乎,把一盘热气腾腾的红焖猪蹄端上柜台,然后冲着过往的行人自豪地笑着,一脸地纯朴。不用品尝,只看那笑,便知其味可嘉。

  随着人群,我们踏上小船,在水乡上着实漂流了一番。在水上,随处可见的均是周庄的女人,那摇橹的几乎全是女人,有三十几岁的,四五十岁的,甚至还有七十岁的 。江南水乡的柔媚并没有在她们身上留下痕迹,她们看起来大都很健壮,肤色黝黑,装扮极其朴素,说话也并非娇气十足的吴侬软语,而是干脆,有力,响亮,这样的景观着实让我有些吃惊。一位同来的朋友告诉我:在周庄,女人是家里的支柱,男人不太做事,闲着爱泡茶坊,周庄的女人为自己能养活一家人而感到自豪。

  这时,从后面传来一阵高亢的的歌声。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中年妇女坐在床头,为船上的游客唱歌助兴。她唱的曲调我从来没有听过,但听得出来节奏感很好,韵味十足,游客们用勺子,饭盒敲打节拍,两相配合竟也十分协调,引得两岸游人驻足观望。这一曲才渐渐飘远,有一阵更为嘹亮歌声从后面传来,像是有意与前者比个高低。歌者大约五六十来岁头上还扎着一块蓝布白碎花的棉布头巾,站在船梢,边摇边唱,小船随着曲调的节奏有规律地左右晃悠。身兼二职的她,不免有些气喘吁吁,间隙的喘气声揉进曲调里浑然一体,让人恍若回到“砍砍伐檀兮”的年代。

  在周庄,有很多年轻的写生者,孕育了许多以“小桥流水人家”为主题的作品。然而,一路看来,始终没有发现画中有人,即便有,也只是象征性的一抹绿色而已。画家们宁愿对着一个桥洞,画一幅柳絮飞扬,再画一幅落英缤纷,也不愿把周庄的女人看作一道美丽的风景。不是说女人是画家灵感的源泉吗?或许在画家的眼中。女人应该是丰腴的白皙的优雅的,甚至不食人间烟火的。显然,周庄的女人实在是太普通了。

  然而,我认为,她们的美正是很多徒有虚表的女子所无法比拟的。她们独立,干练,勇挑重担且引以为豪。而现实生活中许多女子并非如此,她们希望自己是画家眼中的美女,希望靠在男人的肩上挥霍自己的浪漫,希望自己肤浅的美丽让所有的人称臣。同时,她们也会喊着:“自尊,自强,自爱,自立”。我想,周庄的女人恐怕没有时间喊这些,她们更多的只有质朴的行动。

听 歌

  听歌有很多方式,有夜深人静小楼独居,有咖啡霓虹知音做伴,也有席地而坐以手扶额。最难消受的是,诚心诚意买张“黄牛票”去看演唱会,哪怕你的偶像媚眼乱抛、满场乱走、热情握手,其实他(她)与你的距离还跟原来一样遥远。曲终人散之后,不光一弯冷月凄凄如水,空空如也的钱包更硌得你心口发疼。

  于是发烧友们便会选择一种最简单且无孔不入的方式-------边走边唱,边走边听。

  在我记事的时候,曾有一群“三洋族”们,单手扶把骑车过市,另一只手就是晃晃悠悠拎着古朴笨拙的“三洋”,单喇叭录音机,于是,邓丽君就尤如被揪住了脖子的鹅鸭般颤着喉咙吟小调。再后来便有了“耳机族”,小巧的放音机捻藏在身上某个角落,或哼或嚎招摇着过市,醒目到令人不得不多看几眼。有一回,我不慎多看了几眼不巧看出了破绽,一位耳塞堵着双耳,靠在树荫下闭目养神的满脸无限陶醉神情的老兄,他的一侧衣襟下孤苦伶仃悬出一个耳塞插头来。

  不过,雨中听歌那又当别论。雨夜里,裹住全身的雨披遮住腰间的“随身听”,只要轻轻揿下“PLAY”键,在沙沙作响的运转声中,清亮的琴声如同踮着脚尖的舞者洒落细碎的音符,紧接着,金丝绒一样的弦乐舒展开来,心仪的歌手开始坦诚诉说情感的经历……不徐不疾地骑行,穿过曲曲弯弯的大街小巷,驶过灯火通明的喧嚣闹市,超过打着伞神情严肃的步行者,与迎面而过的骑行者擦肩而过,这些风景,显得遥远而陌生,于是窃喜,有一种秘密的无人与共的欢乐在心中悄然滋长膨胀……听听重音乐的摇滚也是别有滋味,模模糊糊的歌声淹没在忽远忽近的撕烂乐器的旋风中,只能不求甚解地听,那种出自健壮血脉的狂热节奏渗入肌肉,渗入心脉,让自己在这烟雨凄迷夜的纵深地带,在寂寥无人的郊外公路上,疾驰出一道锋利的流星轨迹-------

  而我最为钟爱的方式还是在夜深人静之地,蜗居斗室,燃一炉香,待那香气渐渐氤氲开来的时候,那美妙的旋律也渐渐湮入了我的思绪,我收藏最多的是些老的精典的粤语磁带,有梅艳芳、张国荣、谭咏麟、陈百强、Beyond、达明一派、陈慧娴等等。粤语歌刚流行的时候,我还在读中学,记得很清楚,第一次听到的粤语歌是<<倩女幽魂>>,一听之下,便被那如泣如诉的乐曲所吸引,虽然压根就不知道唱的是什么。

  自此,便爱上了听粤语歌曲,常常在无人的深夜,斜倚床头,听录音机里低低吟唱:“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原来全是你,令我的思忆漫长/何年何月,才又和今宵一样/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乱你构想/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听着听着,不由落下泪来,仿佛自己便是那曲中与爱人即将分离的女子。虽然那时还不曾真正尝过恋爱的滋味,但年青的心仍然多了些许淡淡的哀伤与温暖。

  后来,听的粤语歌便慢慢多了起来,喜爱的歌手也慢慢多了起来,其中有一些一直不太走红,如蔡国权、仇云峰等等。当时,粤语歌的创作与演唱均进入了繁荣时代,当时当红的几位歌手,至今仍无人盖过他们的锋芒,一些优秀的词作曲家如林振强、安格斯等,都有大量脍炙人口的作品问世。但在内地,仍只有少数人在听这些磁带,再后来,毕业了,参加工作了,忽然常常在卡拉OK里听到有人在唱<<堆梦>>、<<飘雪>>、<<片片枫叶叶情>>、<<偏偏喜欢你>>、<<念亲恩>>------这些逐渐流逝的老歌 ,被一些人偶然发现,当做新歌迅速传唱开来,一时间,凭空多了许多发挥的机会,这倒令我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时光如棱,转眼间,这些歌便正式进入了老歌的行列,受人关注的是谢霆锋、张震乐、叶凡、王力宏、周杰伦,甚至是窜入歌坛令人大跌眼镜的赵薇。粤语歌曲成了历史长河里的一颗流沙,偶尔才会被重新翻开,但那种感觉却是再不一样了。

  但我仍是钟爱着这些老歌,在某个相似的黄昏里,当略为受潮的磁带夹带着些许喑哑的沙沙声再度响起的时候,一些过往的事,一些过往的人便会浮上心头,让我重拾那种温暖的哀伤。这些熟悉的乐曲,轻轻为我掠去岁月浮尘,让我重新变得敏感而温柔,在喧嚣的生活中,再度体验飞扬的时光。其实,并不非得等到风里来雨里去的日子,不必非得为那些与己无关的遭遇扼腕叹息,听歌爱怎么听就怎么听,在我心中难忘那些如歌的岁月,就这么静静边听边走过人生,让每一刻的生命如同一段音乐旅程,岁月如歌,人生如歌,皆如歌------

爱生活,爱厨房 此文与容儿共赏
(呵呵,转过来一篇,刚才朋友写给俺滴。)

文/Tunney

  我喜欢下厨.常常就有人问:你也会炒菜?或者:你也炒菜?第一种人认为像我这般连穿衣服都要配不同香水的男人是绝无可能进厨房的.第二种人则认为弹钢琴的手是绝无可能再拿锅铲把的.但我偏爱此道并乐此不疲.

  我坚信炒菜就是一门艺术,一门生活的艺术,一门情趣的艺术.

  年少时爱读金庸,也好古龙,黄蓉的那道"二十四桥明月夜"让我无数次的午夜梦回并无尽向往之.还有神厨子的"小炒牛肉"甚至熊姥姥的"糖炒栗子",无一不让我心旷神怡并为成年后的我热衷此道打下了深刻的良好的基础.

  记不起是哪年开始走进厨房拿起锅铲的,但我知道是为了谁而走进厨房拿起锅铲的.是的,女为悦己者容,我当然要为红颜炒菜做饭.那时爱让我主动请缨一头扎进厨房,现在为了爱我会常驻厨房只为博爱人会心一笑,美哉!

  喜欢周星星的"食神",记住了他的那句经典台词:用心.于是常和人探讨蛋炒饭的N种做法或鸭子的N种炒法,记得**黄家山体育馆有处"芷江鸭"誉满古城,于是每日邀朋唤友的常驻那店,历经半月,恬着老脸于灶台边剩羹中尽得真传,终得鸭子的第六种炒法并纳为经典菜式其中一种,此中乐趣,他人焉能得知?

  炒菜如同做学问,如同做大学问,果真是柴米油盐酱厨茶,一味都不能少,葱姜蒜三君子,缺一都不能成.面对满目林林种种的调料,须得斟酌权衡再三,反复酝酿良久,方能潇洒自如一气呵成,那汤色,那火候,是一样也马虎不得的!待君神奇十足的颠颠锅,敲敲碗,对着客房中的爱人喝声:装饭!那种神气,那份满足,又岂是饭馆酒店中所能满足得了的?

  但我独处时,是从无心情炒菜做饭的.

  这好比子牙须有伯期方能抚琴一般,高山流水要知音才能体会,浓情爱意也须爱人方能品尝.一个男人,于冷冷清清凄凄惨惨中,纵然有千般珍肴万种美食,又能炒于谁吃谁品?

  喜欢和爱人牵手于菜场,拥挤于厨房,她洗一把大白菜,我切一块瘦猪肉,于嬉戏谈情间,将一顿爱心做就的饭菜端出,轻泯一口小酒,夹一口美食,看一张笑脸,人世间美事不过如此罢?夫复何求哉?

过年啦

  当除夕夜的鞭炮声响起时,春天便在人们翘首祈盼中如约而至。“一夜春风过,人间万象新”。可爱的天空有轻柔如絮的白雪,树上萌发着星星点点的新芽,新翻的土地散发着清香,舒心惬意的人们绽开笑脸,就连孩子的嘴角也溢着笑意。一年之计始于春,春天孕育着生命希望,春天意味着劳作与新生活的开始。

  新春的日子里,人们总是沿袭着古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用世俗的、热烈的、最具人情味的方式和语言,表达喜悦之情及对亲朋好友的关爱与祝愿。哪怕是物价狂涨,生活拮据,可一到旧历腊月小年的临近,那些背井离乡。乃至羁旅异乡的游子,在为生机而奔波忙碌了一年后,此时也会抑制不注激动中带有几分焦急的心情,千里迢迢赶回故乡,吃上一顿丰盛的年夜饭。一家人暂且抛开人生无穷烦恼、不快与忧伤,围坐在一起,笑逐颜开,津津有味的吃着年糖、年饼,竖耳聆听长辈们讲那些全是老掉牙的、祖祖辈辈说不尽,留下回味不完的浓浓亲情。

  当然,对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那些古老的故事连同习俗,渐渐留给了历史。几代同堂的旧式大家庭如今已不多见,离开长辈们独居的儿孙,在这一年一度的喜庆日子里,也不会忘记携儿带女,回老家看看一辈子艰辛坎坷,而今年迈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欢聚一堂,共享天伦,吃顿年夜饭,让开怀的笑容重新回到老人皱纹密布的脸上。在这里,你也许会对已非原味的年糖年饼不屑一顾,也许会对年复一年依然故我的晚会,甚至对电视荧幕上那几张看腻了的老面孔兴味索然。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仍然保持着极佳的心情,感到小小天地里春意袭人,感到疲惫的心泊在了宁静、温暖、馨香的港湾。这时,你和所有的人一样,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和睦、温馨而又属于自己的家。这种感觉不会随时光的流逝而失去光泽,将永远封存在记忆深处。

  阖家团圆的日子里,人们也不会忘记养育儿孙的先辈们。人们会用最质朴虔诚的方式,在先人的牌位或遗像前,摆上丰盛的供品,明烛高烧,香烟袅绕,祭祀先人。祭祀毕,一家人方可围坐桌边,共享天伦之乐。“前人种树,后人遮荫”,饮水思源,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缅怀纪念先祖,既当告慰先人,也是表达继承遗愿的决心。如今古老的传统活动逐渐被我们这代人所遗弃,但谁也不因为它带有某种色彩而苛责它,它毕竟是激发后人奋发向上的一种精神动力。时代变迁,生活提升,时下盛行的却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一家人团聚在温暖如春、豪华雅致的饭店、酒家,设下丰盛的酒宴,载歌载舞,同吃年饭。在这里,你会遇见许多本不相识的家庭,彼此共聚一堂,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好不热闹,小家融大家,别有一番情趣。即使如此,人们也不会忘记远在天国的先人,怀着一颗虔诚的心,高举酒杯,默默祈祷,告慰在天之灵。

  小时侯,当子夜钟声敲响,震天动地的鞭炮声随之响彻四方,小城顿时热闹起来。我们这些偎在长辈怀里守岁的孩子们,便会眼睛倏然发亮,精神抖擞,连奔带跑冲到阳台上,用长长的晾衣竿系上一串鞭炮,紧张的点燃后,随着“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将喜庆的气氛推上高潮。有时,还把小脸贴在冰凉的玻璃窗上,看那窗外,鞭炮喧天,烟雾一片朦胧,依稀可见漫天白雪飘飘洒洒,屋沿上,树梢上披银挂玉。煞是好看。如今,鞭炮已禁放乐,那场面已看不到了,独留下一份美丽的回忆。

  东方破晓。天边出现黎明的曙光,人们怀揣红包,写上美丽的祝愿,装扮一新,喜气洋洋带着孩子们出门访亲会友。一夜间,原本白雪覆盖的地上铺满了各色的鞭炮纸屑,家家高挂写满喜庆的大红对联,就连那原本面目狰狞的门神,此时也显得格外亲切和蔼。男女老幼,和和气气,笑容可掬,不认识的,迎头碰上也莞尔一笑,熟悉的人,老远瞅见,便打着哈哈拱手作揖,互致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人们几多是非恩怨,几多化解不开的纠葛与纷扰,全在一声声亲切问候中,一个个春意盎然的微笑中,了无踪影。

  当然,那是以往的民风民俗,现代人自有自己的过法,用的更多的是电话、发送E-mail和印刷精美的货卡,原先那繁琐的礼节悄淡去,如今的方式兼容并蓄,几多美好的感情全都包容其中了,如此这般,好则好矣,却总觉得欠缺了点什么,究竟是什么,很难说清,可能是少了些人情味。

小人书的情结

  一日闲来无事,我在放杂物的房间里拾缀一些旧的杂物。两个不算大的木箱子很是沉甸甸的,需要两个人才搬的动。朋友看了不免有些好奇,打开来一看,原来是码放得整整齐齐的小人书,由于收藏仔细,除了纸张略黄,都还有六七成新。朋友莞尔一笑:“留这些玩意有啥用?”一句话,勾起了我童年生活中最美好的回忆,我的思绪开始飘得很远很远……

  想来我还真的是个很念旧的人。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从《三字经》开始教我识字,比起同年人来讲,我接触文字类的东西相对较早,4岁左右可以拿下报纸上的新闻娓娓念来,虽然不明就里,但仍是像模像样,这就为日后喜欢阅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回想起那蹲在书摊边上看几分钱一本小人书的光景,那可真是开心时刻!那时候,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连环画层出不穷,几乎天天有新书问世,而我对它的痴迷程度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那时的生活比起现在是清苦的,可这丝毫不影响我在精神世界里的漫游。我省下父母给我的零花钱,一分不遗花在了书摊上。每天放学,焦急的父母总能在城市里不同的街头书摊边找到如木桩般的我,为了此事,我是没少挨责罚。可我仍是不该初衷,最后发展到或买或租,白天不让看,晚上躲在被子里打手电,照样陶醉在小人书的海洋里。

  在小人书里,我领略了铁道游击队的英勇机智,识破了威虎山座山雕的阴狠狡诈,为旧上海三毛的流浪遭遇而落泪,为捷克那位好兵帅克鼓掌叫好,为灰姑娘的奇遇唏嘘不已,为卖火柴的小姑娘的最后惨死愤慨伤神等,那时还有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聊斋等成套的连环画,如此诱人的小人书,像我们这样充满幻想和憧憬的孩子,又怎能不沉浸其中呢?

  我的童年是属于小人书的。记得在小的时候,曾经以能拥有几本小人书作奋斗目标,每逢生日或者过节,我也能得到长辈送我的礼物--------小人书。因为拥有了小人书,常常自以为高人一截,也常常会拿着小人书在小伙伴面前招摇过市,得意洋洋。有时,跟谁生气了,就提出不借给他(她)小人书来威胁。有时候还真的管用,小伙伴为了小人书也就委曲求全了……那情景,至今仍在眼前呈现,生动而鲜亮。

  然而,不知道何时开始,小人书的黄金时代就那样不经意的过去了。当我带着对小人书的深深眷念步入青年时代,却发现那曾经铺天盖地的小人书大都销声匿迹了,取而代之的是《超人》、《机器猫》、《小兔非非》、《数码宝贝》、《狮子王》等一些从境外大量涌入的电视卡通片和西洋卡通读物。

  我已经不再是孩子,但我知道今天的孩子跟我们的那个时代不一样了,他们再也不需要像他们的父辈那样蹲在一个角落里如获至宝爱不释手地偷读那一本本来之不易的小人书了。他们尽可以从容选购那些豪华成套的儿童读物,体验多种传播媒体和声光电化带给他们的无穷乐趣。但他们能理解我们脑海深处储藏的那一份深深的小人书情节吗?

  我将两箱小人书掸落所有的灰尘,小心慎重的收藏着。我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那将是留给孩子最好的礼物。

话说清明

  清明是个好节气。《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云:“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草萌山野,花开千树,值此大地回春之日,自然是畅游湖光的佳时。唐人王表诗:“春城闲望爱晴天,何处风光不眼前。兴来促席惟同舍,醉后狂歌尽少年”。这说的也是少年的游兴。至于写中老年人此时的心情,还是韦庄说得好:“早是伤春梦雨天,可堪芳草更芊芊……”,年纪大的人更是实际世故,他们关心的是太平的日子能持续多久,故又有“游人记得承早事,暗喜风光似昔年”之句。

  清明佳节是家人团聚的日子,而诗人杜牧却在独自赶路,“清明时节雨纷飞,路上行人欲断魂”,心情悲苦凄凉可见一斑,偏偏又逢上纷纷雨,春衫尽湿,落魄之余更添一场悲愁。又有诗曰:“白下有山皆绕郭,清明无客不思家”,时值清明,谁不想家?

  清明又是祭祖扫墓的日子。《东京梦华录》载:“此日士庶添塞,诸门纸马铺皆于当街,以纸衮叠成搂阁之状。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下或田园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园亭,抵暮而归”。这所写的情景,似可于宋人高翥诗对着,诗云:“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做白蝴蝶,血泪染成红杜鹃。路日狐狸眠场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诗的末句点出了人间纷然的祭扫,其实是为了自己尽欢,地下的祖先何曾尝到一滴美酒?

  唐王禹称《清明》诗:“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时至今日,无花无酒过清明的人家也有,毕竟极少。他们未必是无心观花或买不起酒,只不过时代变了,观念迥异,且自有主张,不欲随俗罢了。

麻雀之腿和“其胫一毛”

  前言:近日里举国上下爱国情绪高涨,反日情绪强烈,耐不住了遂执笔一章,用以共勉。

  有则西方寓言说,天快要塌了,惊恐万状的禽兽们四处逃散,寻求出路。唯有一只麻雀冷静地躺下,把纤细的双腿伸向天空:“为了撑住天,我要尽自己的最后一点力量”。

  看起来,是有点自不量力,可是,你能说这不是一种壮举吗?你忍心说这是很滑稽的一件事情吗?那些猛兽们平日里威风八面,一声咆哮,地动山摇。可是在危难关头却不能顾全大局,为求自保兀自逃之夭夭,看来关键时刻,实不能指望他们能有所作为的。倒是小小麻雀,深明大义,舍身忘我,纵然未必能挽回些什么,终归尽了力,也就无悔此生了。

  中国古代,有位叫杨朱的先哲,宣称“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韩非子.显学》),理由是“世非一毛之所济”。看起来很明智,可是,你能说这是理性的,而不是人性本身的冷漠吗?当我们的国家,民族最需要他们的扶持和鼎立相助之时,他们却在自我安慰:“非我个人力量所能及”。仓惶之中,一毛不舍,甚至弃之奔逃,可试想,如果委以大任予斯,必不能以“天下大任为己任”,又如何能标榜其类,力挽狂澜呢?

  我们的民族上下五千年,同胞以亿计,性情迥异。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忠烈,也有“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的狡黠。当自我意识回归张扬到极致的时候,我想,什么国家的荣辱,民族的安危和兴衰,已是远远抛在脑后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此麻木不仁,其情可悲可叹!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应该是每个有良知的正义之士必不可少的,实际上也关系到了人们的价值取向的重要性。不拔“其胫一毛”的可悲,不在于“其胫一毛”的微不足道,而在于“重一毛而轻天下”的价值取向和人性的薄弱。而麻雀的价值也不在于那双腿的支撑力,而在于有一腿之力的“支撑之心”。

  其心可鉴,重于泰山!

爱是永恒无私的奉献

  他曾是深圳著名歌手,每场演出费高达万元,家中却一贫如洗。他只有一个女儿,却是178名贫困孩子的“代理爸爸”。他的名字叫丛飞。

  了解丛飞事迹的人们几乎无不为之感动:大学毕业后闯荡深圳,1994年以来,他先后资助了178名贫困失学儿童,300多万家财散尽,还欠了十几万外债。前妻也因此离他而去,而命运的不公又使他身患癌症。但在他病倒的时候,几位已经在深圳工作的曾经受助者,竟然连看都不来看他一眼。当有记者联系到他曾经资助过的阿雪,这个受丛飞3年资助读完音乐学院的大学生现在深圳工作,问及是否会帮助丛飞的时候,得到的回答是:月收入三四千怎么帮他?对当初丛飞资助她的意图表示怀疑并拒绝去医院探视。更有一位受过丛飞资助的李某,得知有记者在报道丛飞时提到自己,马上给丛飞打电话,要丛飞将涉及自己的内容删除。当记者问为什么时,他说他现在是大学老师,这事让学生知道了会很没面子。

  当得知这些,我一方面为丛飞的慈心善举深深感动,另一方面也为个别受助人的冷漠无情而痛心。一名歌者,一个好人,一个把帮助别人看成比自己的家庭和生命还要重要的人,一位刚被确诊胃癌的患者。他,一路走来,一路行善,几乎倾尽所有。却遭受到这样的置疑和回馈,这说明了什么呢?

  《史记》中云:“予人以恩,愿子忘之;人予以恩,愿子记之。”意思就是说,要忘记自己给别人的恩惠,不要时刻记在心里,而别人给予的恩惠要牢记在心。我认为,对于丛飞的帮助,有些人不愿意承认,或者在知道恩人生病后不给予支持,反而人间蒸发,说明了这些行为折射出的是社会道德的危机。我们都希望自己在困难的时候有人施予援手,但受了捐助却又不敢承认,需要回报的时候甚至置疑捐助者当初的意图,这是何等的不作为和冷酷!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但是知恩图报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继承这种美德。资助者需要帮助时,受助者却不给予支持,反而躲得远远的,道义上是要受到谴责的。中国有句俗语“有钱捧钱场,没钱捧人场”,有经济能力的就给以物质上的帮助,没有的就给以精神上的帮助。若是那些受助者不能在经济上帮助丛飞,他们可以在精神上帮助他。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只要你用了心,有所表示,乐于助人的行为就会得到支持,这些对于丛飞战胜病魔的信念来说,也是一种无形但有力的帮助和鼓励!

  值得欣喜的是,这种冷漠毕竟是少数的受助者的反应。丛飞的善举令更多的人为之感动为之震撼,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向丛飞及家人表达他们的关爱。我们的生活中太需要丛飞这样的人,人心的冷酷、世态的炎凉在丛飞精神里是永远站不住脚的!钢筋水泥的高楼大厦不如老式朴实的四合院,它多少禁锢了人们的交往和沟通,人与人之间逐渐变得漠然而冷酷。我想这些是我们大多数人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在很多时候都是一种无奈的认同和接受。我们的社会里太需要像丛飞这样的人,来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温暖,人与人之间人情味更浓厚,心与心的交流更真诚。我们应该更多地学习丛飞,是他教会了我们--------爱,是永恒无私的奉献。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丛飞在病榻上还念念不忘那些尚未完成学业一直接受捐助的孩子们,他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陪着他们完成学业,会看着他们健康成长。会有更多的爱回报社会,让这个社会更和谐更美好。”此刻的他,更多的还是惦记着那些孩子,听了让人为之心酸,为之动容,为之落泪!

  丛飞,让我心里充满深深敬意的人啊,愿医学能够创造奇迹,愿你能够重新振翅高飞!

漂流的种子

  如同天空中的一缕流云,人应该是世界上流动性最大的物种了。而正因其具有的流动性,才有了故乡这一说。

  一个人一生总生活在一个地方,那他(她)就只有家,总是足不出户,也便无所谓故乡了。故,即从前、过去、旧、死亡的意思。按此说法,故乡便成了曾经或已经远离了的家;故,还有一说法,就是一个人所来之地。我倒更愿意接受这种说法。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这其中需要多少理由和变故啊,而人在异乡梦萦魂牵挥之不去的,常常是对故乡的记忆。在家的时候,你会觉得生活平淡、具体繁琐、疲惫厌倦,背井离乡的时候,它们则会变成美好温馨的回忆,充满温情使你怀念。正如诗人普希金所说,“那过去了的一切,都会变成美好的回忆”。

  故乡对我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地址,更是一份情感,一份追忆,是我年少的心曾经放逐过的地方。有些上辈人走过的地方,从血脉上来讲那也算是我的故乡。但我总觉得这些地方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地址而已,内心里常常想着要去看看我曾经生活得最久的湘西,因为那里是我的所来,是我的从前。那里的人、物、事、情都是延伸我生命的理由。我喜欢吃辣椒、腊肠、米粉、蜜橘,我说湘西话的时候表达最为流畅,我愤怒的时候也会骂人“哈新”等等,这些都与那些地方有关。其实,我就是那地方产的种子,人就是这样,无论漂泊到哪里,总有一些东西是不能忘却和更改的,那就是故乡的传承和给予。

  前段日子,电视里,我看见一位旅居海外70多岁的老人,在给他那百岁的母亲拜寿。他对前来的采访的记者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有妈妈,还有个家可以回,还可以享受到母爱,你说我有多幸福!我当时深有感触。是啊,正因为故乡就是这样一个永远不会老去的家,于是人们也就会怀旧,也就期盼着叶落归根,也就想了却一份怀念和牵挂,回到当初出发的地方。

  《史记》有云:大风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其实威不威,成败得失并不重要,回归故乡才是实实在在的。亦有费翔的歌云: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在我听来,那不仅仅是来自故乡的呼唤,更多的是漂流在外的游子内心真实的依恋与思乡……

文/纳兰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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